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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原创] 拒签,以人民的名义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8月28日 13:59 来源:CCTV.com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在今年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来自中央民族翻译局的市人大代表哈图卓日克提出了“尽快解决翠花街变压器放置不合理问题”的建议。日前他因对电力公司办理情况答复不满意,郑重地在意见栏中签署了“不同意”。这个编号为1190号的建议同其他5件建议,目前已被市人大常委会一并发回市政府重新办理。(8月27日 新华网)

  一件建议,连续提了三年,前两次职能部门都答复“用三个月的时间”解决问题。可多少个三个月过去了,问题依旧,群众意见越来越大。第三次职能部门还是“如法炮制”来搪塞代表。只不过这次他们没想到代表较真了,六件建议发回重办,见证了代表监督职权的刚性。

  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日趋深入人心。但不容置疑,与草根民主意识渐高相反的是,一些职能部门在利益的驱使下,民主观念、人大意识却显得相对滞后,尽管他们表面上承诺接受监督,可真正牵涉到自身利益时,却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有的甚至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看做是“鸡蛋里挑骨头,没事找事干”、“有意找茬儿”。一件建议三年依旧,便暴露出了职能部门人大意识的贫乏和作风的疲沓。

  值得肯定的是,这一次人大代表不再沉默了。拒签答复,这既说明了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不满,但更重要的是反映出了人大代表真正地履行了代表职责,这也正是民主政治进一步健全与成熟的标志。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是代表与人民之间的一种政治约定。肩负选民的重托,承载选民的希冀,行使选民授予的权力,就应尽职尽责地为选民服务,义无反顾地作选民利益的忠实代言人。当群众对政府工作表现出不满情绪时,代表理当站在群众的角度,监督政府积极作为,而非“不看僧面看佛面”当和事佬,甚至是“橡皮图章”。

  曾有报载,连续二十二年被选民选举为北京市人大代表的吴青有一个外号叫“刁代表”。因为爱提意见,有人说她“咄咄逼人”,她自己也自嘲是“刁民”。而正由于她的“刁”,吴青连创了人大代表中的三个第一,即第一个用宪法维权、第一个设立“选民接待日”、第一个不定期地向选民汇报工作。可以说,吴青将对人民负责、对代表职责负责、对政府工作负责解读得尽善尽美,诠释得淋漓尽致。

  面对人民的厚望,肩负人民的重托,各级人大代表就应象吴青这样“刁”起来,“蛮”起来,“硬”起来,该说“不”的坚决说“不”。拒签,以人民的名义。(作者:宝庆邵阳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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