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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飞机手机费”应过听证关

CCTV.com  2010年06月25日 17:14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羊城晚报  

  “航班已经进入平飞状态,请将您的手机保持在关闭状态。”这句经典的飞行航班常用提示语,或许将退出历史舞台。在23日,国航、南航、东航三大国内航空公司表示已经和移动运营商签署了机上通讯软件的开发协议,并已呈报相关政府部门审批。一旦审批通过,乘客在机上用手机可自由打电话,收费为每分钟15元左右。(6月24日《东方早报》)

  面对这15块钱一分钟的手机费,许多网友感觉到不能接受———这不等于明摆着在抢钱吗?然而航空公司说:“国外航空公司大约每分钟收10元人民币,相比海事电话的1分钟可能50元人民币,还是便宜的。”应当说,我们确实根本不知道,这15块钱一分钟的价格到底是不是真贵,或是贵在哪里?

  但是,公民社会时代讲究的是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一项价格收费是否合理,绝不能由卖方一家说了算。《价格法》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另外,作为物价部门,出于责任与职权问题,更应当主动审定15块钱的收费是否合理,然后再明确给公众一个合理的答案。

  显然,15块钱的收费是高是低根本就不是个重要问题。关键性的问题在于,15块钱的定价过程是否具备了足够的程序正义。就算国外收费也在10元人民币以上,那么,我们为什么是15而不是10块?就算“万米高空通话”技术成本较高,那么高在什么地方,15块的收费能多长时间收回成本?

  如果程序正义,15块钱的通信费即便比国外高几块钱,公众也有那份雅量来认可它的高昂。怕就怕,从始至终,人家两方面垄断公司理都不理老百姓一下,摆出一副“你爱打不打”的姿态来,到时候,恐怕公民代表都没处摔矿泉水瓶子了。

责编:郭筱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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