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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审判四人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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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事件的通知》,这个通知标志着“四人帮”的倒台和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四年之后,也就是在1980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正式开庭,公审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主犯,其中包括被人们称为“四人帮”的江青、张春桥、姚文元和王洪文四人。经过两个月的审理,1981年1月25日,特别法庭确认了林彪反革命集团和江青反革命集团为了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推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而犯下的罪行,并开庭宣判。这是是当时全国人民的一件大事,当时中央新影拍摄了纪录电影《正义的审判》记录了当时情景的纪录片,在这些纪录片中,我们可以看到人们敲锣打鼓,兴高采烈的举着红旗游行的场面,这是当时全中国人们心情的写照,也是当时中国社会的写照,30年后的今天,这些影片成为记录当时中国和中国人的最好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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