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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农村出现包产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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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产到户”是指在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中,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计划、经营、核算、分配全部统一的条件下,把农业生产任务承包给农民个人,由农户负责,实行超产奖励减产赔偿的一种做法。这种做法早在1956年就曾经实行过,但是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实行的“包产到户”却是更加有名,因为这次的“包产到户”被人们视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开端。1978年12月小岗大队率先实行了承包,这在当时来说是十分危险的,对于小岗的农民来说,那是押上他们身家性命的大事,所以他们在这份合同上按上了自己的手印,表示绝不反悔,然而正是这份按了18颗手印的合同,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而这份带着手印的合同也被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做为珍贵的历史文物收藏,同时也被中国人视为全国第一份包干合同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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