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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涉案剧可在晚11时后播放

央视国际 2004年05月31日 14:14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 广电总局日前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指出,涉案题材的影视剧可排在每晚的11时以后播放,特殊需要的需向总局专项报批。

  这项要求适用于所有电视台的所有频道正在播出和准备播出的涉案题材的电视剧、电影片、电视电影,以及用真实再现手法表现案件的纪实电视专题节目。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电视剧审查机构对涉案题材的电视剧、电影片、电视电影加强审查把关,特别是对表现大案要案,或表现刑事案件的电视剧、电影片、电视电影、电视专题节目中展示血腥、暴力、凶杀、恐怖的场景和画面,要删减、弱化、调整。各级电视播出机构对以真实再现手法表现案件的纪实电视专题节目要严格控制,对涉案题材的影视作品的播出量要大幅度削减。各有关管理部门也要严格控制引进境外涉案题材的电视剧和电影片数量。

  据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一位负责人介绍,通知发出后,各地电视台行动迅速,执行情况较好。22日的一次监看表明,所有电视台都拿掉了在黄金时间的凶杀暴力题材影视剧。目前,各电视台正在处理通知下发以后出现的问题,如对库存的、正在拍摄的、已签约或已付款的这类电视剧加以甄别和处理。同时广电总局也将观察通知执行的情况,并且听取各地提出的建议或意见。(记者邱红杰)

(编辑:周玫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