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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管理规定显示:部分券商暂无缘于权证交易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8月19日 09:56 来源:

  闻涛

  上证所和中国结算今日联合发布《关于权证交易资格和结算资格管理的通知》,对权证的交易资格和结算资格管理作出规定。

  《通知》明确,只有同时取得权证交易资格和结算资格的会员公司和结算参与人,才可从事权证自营或经纪业务,但上证所或中国结算另有规定的除外。《通知》同时称,未同时取得权证交易资格和结算资格的会员公司和结算参与人,只可以在自营、经纪业务中行权或卖出权证。

  昨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公布了权证合格结算参与人名单,其中只有63家券商入选,另有近60家券商未能进入这个名单。有券商人士称,根据《通知》,相当一批券商暂时无法参与即将上市交易的权证产品的自营和经纪业务。

  记者了解到,这些券商未进入名单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及时进行资格申请。深圳某券商清算部门负责人称,公司在本周初接到了要求申请权证结算参与人资格的通知,并于8月16日正式递交了申请,但昨天与有关部门沟通的结果显示,公司没有进入名单与递交申请时间过晚有很大关系。该人士称,毕竟首只权证下周一就将上市交易,留给相关部门的时间也不是很多。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这些券商无法参与权证交易,将会给权证的活跃程度造成一定影响,也会给公司业务开展带来诸多不便,因为有意主动参与权证交易的客户很可能选择转往其他券商。据了解,未取得资格的券商正在积极申请,来自权威部门的信息显示,9月初会公布第二批合资格结算参与人。

  《通知》还规定,对于取得权证交易资格但未取得结算资格的结算参与人,可以根据相关规定选择符合准入要求的结算参与人代理其结算业务,然后就可以在自营或经纪业务中买入权证。这意味着,券商如果取得交易资格,仍可以通过寻找结算代理人的方式参与权证自营和经纪业务。据悉,昨日有不少暂时无缘参与权证买入交易的券商开始研究对策,解决办法有二:一是寻求其他有资格的券商作为代理;二是说服有意参与权证交易的客户暂时选择观望的态度,待获得资格后再参与交易。

  来源:证券时报

责编:刘子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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