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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谁是真凶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2月15日 15:57 来源:CCTV.com

  张怀忠在一次偶然机会中帮助了素不相识的杨老太太,在杨老太太邀请他回家坐坐的时候,张怀忠起了杀心,将杨老太太掐死并抢走了她的金项链。

  2004年6月11日,在山西省汾西矿物局高阳煤矿的居民楼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76岁的老太太杨淑珍在自家被人杀害。下午14:30,当地公安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公安人员来到现场时,杨老太太已经死亡,但是具体的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还需要进一步的尸体检查才能确定。警方在现场提取到了7枚足印和一枚烟头。据杨老太太的家人反映,老太太丢失了一条金项链,但其它东西都没有丢失,包括老太太戴着的金戒指和金耳环。那么杨老太太究竟是怎样被害死的呢?

  很快尸体检查结果出来了,证实老太太死亡的时间是在当天上午11:30左右,死亡原因是被人掐死的。家里的门窗都完好无损,屋里也没有什么翻动的迹象。根据现场的情况,警方初步判定这起案件属于熟人作案。那么这个熟人究竟会是谁?警方很快展开了调查。就在此时,死者杨老太太的几个邻居反映,在案发当天中午11:30左右,他们曾看到杨老太太的二儿子桂丙华曾神色慌张地从他妈妈家出来,态度极为反常。

  杨老太太的二儿子桂丙华人称桂老二,案发当天中午11:30左右,正是老太太死亡的时间,他居然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案发现场,这不能不引起警方的怀疑。老太太的家人也反映,桂老二是第一个现场目击者,他既然当时在现场为什么没有报案 ?因为警方接到报案时,已经是案发后三个小时了,难道杨老太太的死与桂老二有关?


  在警方调查时,桂老二矢口否认了自己曾在案发时到过现场,可是他还是很形象地给警方描述了老太太的死亡时间和被害的经过,这更增加了警方的怀疑。不做尸体检查谁都不敢准确断定老太太的死亡原因和死亡时间,桂老二是怎么知道的?到了这个时候,警方已经有了非常充分的理由怀疑这起案件和桂老二有直接的关系,因为这里面出现了太多明显的破绽了。用古代很多探案的故事当中的话来讲叫“不打自招”,而且在警方调查的过程当中,老太太周围的邻居包括桂老二的家人都认为这件事情和桂老二肯定有关系。

  据当地群众反映,桂老二和杨老太太两个人平时性情都暴躁,经常会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吵架,很多当地群众都怀疑老太太的死与桂老二有关。他的家人还反映,桂老二和老太太最大的矛盾就是老太太住的这套房子,桂老二想用老太太的房子给自己的孩子结婚用,但是却遭到了拒绝。因为这事前两天他还和老太太大吵了一次,并扬言要把老太太整死。于是警方将桂老二锁定为重大犯罪嫌疑人。

  警方马上对桂老二展开调查,他们将现场提取的一枚无法确定的足迹送往有关专家那里进行鉴定。很快结果出来了,专家认定这枚足印与桂丙华的相似。根据这一系列的情况,警方很快对桂老二进行了审查。在审查时,桂老二承认了自己是杀人凶手,可是在审查当中,桂老二却一直说不出老太太的金项链的真实去向。

  老太太丢失的项链是本案中的一个重要证据,桂老二既然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怎么就说不出那条项链的去向呢?没有足够的证据,只凭当事人的口供是不能定罪的。于是警方一边继续查找项链的下落,一边又将现场搜集到的那枚烟头和桂老二的血样送往有关部门进行DNA鉴定。烟头的DNA检测结果让侦查人员大吃一惊,上面留下的DNA既不是桂老二的,也不是死者杨老太太,而是另外一个陌生人。难道在当天还有另外一个人在现场吗?是桂老二和其他人合谋吗?

  恰恰在这个时候,桂老二又矢口否认自己杀害了母亲。他说之所以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完全是出于对儿子的保护。桂老二说,前段时间儿子结婚用房,老太太没同意,他怕儿子也怀恨在心想报复。因为儿子的性格也不好,平时在外面总是惹事生非的,所以当他发现老太太被害时以为是儿子下的手,才没敢及时报案,他才承认是自己杀的人。


  桂老二说后来他才知道儿子当天根本不在家,没有作案的时间,他才翻了供。据警方的调查,桂老二的儿子当天外出办事,确实没有作案的时间和作案的迹象,于是排除了对他的怀疑。由于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桂老二是凶手,所以公安人员只得解除了对桂老二的强制措施,并从寻找项链的去向和烟头作为案件的突破口。

  在警方调查时很快了解到,在离杨老太太家不到100米远的首饰加工店,在案发当天中午有人卖掉了一条金项链链。但是首饰加工店老板说,他当时就把那条项链化掉了,所以他所描述的这条项链是不是就是杨老太太丢失的那条项链已经无法确定了。那么卖项链的人是不是桂老二呢?据手饰加工店的老板回忆,卖项链的那名男子说着东北口音,身高在1.68米左右,身材很瘦。

  这个人的形象和桂老二的完全不一样,他与这起案件是否有关系呢?警方决定马上找到这个人做DNA鉴定。随后,警方开始对高阳矿的流动人口及外地人口一一进行排查,查找那个有东北口音的嫌疑人,同时继续对桂老二继续调查。由于整个高阳矿2万多职工中有一大部分是东北人,查找工作就像大海捞针一样没有任何进展,案件的线索不得不被迫中断。

  就这样一晃一年过去了,2005年8月23日下午16:00,警方突然接到一起报案。有一个手机店的老板和一个卖手机的人发生了纠纷,警方很快就抓到了这个卖手机的人,这个人名叫张怀忠,今年34岁,东北人,是一名惯偷,平时就在高阳矿打工为生。据调查,因为当天中午他偷了一部手机后马上卖到了手机店而被发现的。

  警方通过观察这个人的特征,很快想到了那位卖项链的人。为了不放过一个犯罪嫌疑人,公安人员马上加紧了对他的调查。经过鉴定证实,案发现场提取的三枚局部残缺足迹正是嫌疑人张怀忠所留,与此同时,警方又提取了张怀忠的血样送有关部门进行DNA鉴定,鉴定结果证实了警方的猜测。


  在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张怀忠低下了头。那么这个与杨老太太素不相识的人是怎么行凶的呢?张怀忠说,他是在大街上遇到杨老太太后被邀请来到了她家里,来到这里他一边帮老太太调电视一边听老太太唠叨,而当他听老太太说她的儿子不孝顺还扬言要杀死她时,一个念头在他的心里产生了。张怀忠看到扬老太太脖子上戴了一条金项链,于是他将老太太掐死,抢走项链,还让别人以为是老太太的儿子做的。

  就这样,杨老太太因为对别人的轻信引来了杀身之祸。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怀忠已经被批准逮捕,并将在不久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的告破也使一直以来身背罪名的桂老二重新抬起了头。

  主持人:今天我们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副教授陈刚。现在已经真相大白了,回过头来我们再来看桂老二,现在他确实是觉得踏实了。可是从法律上来讲,他闹出这么大一件事,他从法律上怎么办?

  陈刚:我们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桂老二他触犯刑律了,但是这个案件特殊就特殊在本身他儿子没有犯罪,他在错误的认识基础上实施了一系列的行为,他自己去冒名顶替,确实他也干扰了司法实践,但是从总的来讲他的这种行为社会危害性并不大,没有造成严重的恶果,我认为他并不构成刑事犯罪。桂老二很幸运,因为他儿子没有杀人,如果他儿子真是干了,桂老二今天可能就在监狱里。这个案子还没有最后审结,我想在司法实践当中可能要对桂老二处以一定的其它的处罚。

  主持人:陈教授,一开始我相信观众和我们一样都是松了一口气,终于有人认这个案子了,但是调查的过程当中发现,这个人虽然对整个案情的大部分能够说出来,但是对于一些细节问题他交代不清。一条金项链就对这个人是否是真正的凶手产生怀疑了?

  陈刚:像这种刑事案件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就是被盗抢财物的细节问题可能会成为我们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很重要的一个依据。另外,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应该重视物证,我们不能轻信口供,因为嫌疑人在供述的过程当中他要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我们即便排除了有可能被刑事逼供的可能性以外,他自身的记忆能力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他的陈述,而物证是最不会骗人的,所以最终这个案件告破仍然是靠着我们的物证。

  主持人:确实作案的人不是桂老二,而是另外一个人。而我们看另外一个人他作案的过程却又让人觉得非常地蹊跷,一开始他是在楼下做好事,老太太为了表示感谢说“上屋里坐会儿吧”,俩人坐那儿抽烟聊天,突然起了杀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犯罪行为?

  陈刚:我想可能老太太确实过于轻信他人,她疏于对自身的防范意识导致了犯罪嫌疑人产生了歹念,这实际上也给了犯罪嫌疑人一种信号,我如果把她杀了之后可能公安人员会怀疑她儿子而不会怀疑到我。加之他又是一个惯盗,本身就有主观恶性,最后激发了他犯罪的欲念。

  主持人:实际上今天这个案子不仅教会了我们如何去防范日常生活当中可能潜在的一些犯罪的因素,同时也让我们看到法律并非儿戏,尤其是在人命关天的时候确实应当谨慎,看到了什么就说什么,做过了什么就说什么,这不仅仅是对法律负责,更是在对自己负责。

责编:西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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