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爱情酸甜苦辣
请问律师:
1、第一次法院没判离〈他给法官说我俩感情很好不离〉,我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与第三者的暧昧关系,第二次起诉时间是半年还是一年?
2、他让社会上的朋友写了好几万的欠条,这能说是共同债务吗?〈事实根本没那事是空白帐〉
3、第二次起诉我能以第三者插足破坏婚姻为由起诉吗?
回复:1.半年后可起诉。2.借款是否用于共同生活,由被告方举证,即便借款存在,但被告方再次不能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仍不能视为共同债务。3.能以第三者插足为由起诉,但要举出充分的证据。
(以上问题由:北京市恒德律师事务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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