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全国少儿戏曲大赛
央视国际 2003年11月11日 10:35
为了继承和发扬民族艺术,促进我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和素质教育的健康发展,培育戏曲接班人,活跃少儿电视荧屏,中央电视台特举办首届全国少儿戏曲大赛。
一、大赛宗旨
展现当代少年儿童的戏曲才能,传播戏曲文化知识,发掘我国戏曲艺术人才,活跃少年儿童业余文化生活。
二、参赛对象
1、凡爱好戏曲,有戏曲表演才能的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
具体年龄组为:
学龄前儿童组 2岁——6岁
少儿组 7岁——14岁
2、参赛剧种包括:京剧、豫剧、黄梅戏、评剧、越剧、沪剧、川剧、秦腔、高甲戏、苏州评话、苏州弹词、析尕、山东大鼓、二人转、单弦、京韵大鼓等等。
3、参赛剧目包括:传统戏、现代戏、新编历史戏。
4、要求参赛节目内容健康,鼓励创新,在表演上、唱腔上应有鲜明的个性。
三、评选办法
1、大赛分初评、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2、初评由专家评委根据参赛者报送的节目录像带进行选拔,评出各剧种参加决赛的选手。
3、决赛由专家评委、现场观众各剧种的一、二、三等奖。
4、评委会将由各剧种中青年著名艺术家组成。
四、报名要求
1、参赛者请于2003年11月30日前(以当地交寄邮戳为准,逾期无效。)将节目录像带(BETCAM、家用录像带、DV带均可)及报名表(点击下载报名表)、节目介绍、剧照、唱词曲谱(1份)、年龄证明寄至北京市万寿路7号《大风车》信箱戏曲大赛收,邮编:100036。参赛者不收取任何费用,未进决赛者录像带退回。
2、进入决赛的选手在接到通知后请于2003年12月27日前到大赛组委会报到。直播演出服装、道具、行头等自备,最好有伴奏磁带。
五、决赛事宜
1、播出时间
CCTV-1 2003年12月30日—31日,2004年1月1日—2日 17:30-18:49 直播4场决赛。
CCTV-1 2004年1月3日播出大赛专题片。
CCTV-1 2004年1月4日直播颁奖晚会。
少年儿童频道当晚19:30重播。
2、决赛地点:北京中央电视台。
3、形式:决赛分自选曲目演唱、录像知识问答、动作模仿、才能展示四部分。
4、要求:参加决赛的选手自选曲目现场演唱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
六、奖项设置
各剧种均评出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学龄前儿童组 1名 少儿组 1名
二等奖:学龄前儿童组 3名 少儿组 3名
三等奖:学龄前儿童组 6名 少儿组 6名
各剧种获奖者将获得奖杯和戏服一套。
七、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地址:
北京市万寿路7号《大风车》信箱戏曲大赛
邮编:100036
联系电话:(010)68514422转906 68515267
传真:68515267
联系人:沈湛 杨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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