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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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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星期看<<这个杀手不太冷>>,十二岁的玛蒂达问里昂“是人生就很悲惨,还只是少年时如此?”里昂说“Always.”

  看完去酒吧看球赛,凌晨回来洗头发,擦干后照镜子时我想起那首生僻的被我忘记名字的歌“那张呆呆的脸,那双大大的眼,清纯又善变,聪明却看不远……”那是我揽镜自照的少女时代,那时我曾如玛蒂达,夜夜向虚空中低声发问。

  十二岁时我已升入中学,日日城北走至城南,成绩差强人意。

  整整六年的时间,我一直留着“日本头”——也就是齐眉齐耳的短发。衣色黯淡,象只暗色影子,闪躲在隐隐约约的人海。

  人长高了,可以混迹于同班学生,但对自己的身体有一种陌生,和微微的厌恶感,我记得用布缠起发育中的胸部,穿贴身的裙子时可以不必觉得羞恥.

  但是又要常去理发,去剪衣服,那是最难堪的事。在那个年纪忽然被人注视,被人议论身体,在镜前推来转去,是对没有什么自信的孩子的折磨。连在陌生人面前走路也让人窘迫,不要提开口讲话。

  张爱玲在<<对照记>>里写她永远没有摆脱那个尴尬的年龄“夫人不言,言必有失”看了会心莞尔,是是是。

  我的朋友仍然少,有一个,有个喜气洋洋的名字叫“福珍”,极长的辫子,大额头,大嗓门。她人好,又热闹,与一切男生均是好友,与他们暗恋的女孩子也均是好友。替他们传递纸条兼倾听心事。只是放学时便落单了,于是每日黄昏,我与她日日城南走回城北,她讲班里各色人等的事给我听,天际每每有橘红色晚霞,她令我开怀。

  她最爱说班上叫“侬侬”之类名字的女生,卷发,穿有蝴蝶结的丝质粉红衬衣,上课时翻窗出去与男生约会。

  哗。我们撇撇嘴,心底里却不是不羡慕的。

  我常常对着镜子看很久,用铅笔卷起头发再放下来,觉得那张脸异常平凡,我令她做出喜笑哀哭的表情,静下来却是长久的迷惑。我经常劝说自己人死之后不会消失,仍可以化为另一婴儿重新认识这个世界,那些炊烟,早晨的阳光……它们存在不可能是毫无意义的。

  但仍然无法克服对死亡的恐惧。每天夜里, 躺在厚厚的棉被底下,听风从远处来。我注视着睡在我左侧的奶奶的脸,她在熟睡中微张着嘴,想到她可能有一天会离开我就悲从中来,十几年来,我仍在一次次梦见我失去了她。然后,在清晨醒来的时候痛哭不止。

  我经常和奶奶坐在暖和的下午,低头看一会书,再抬头象树枝一样把手伸在阳光里,无人的楼上一扇明亮的窗户,风吹着它的光亮急掠过草地。

  阅读任何写有字的纸都令我狂喜。我站在狭小的储物间,看<<警世恒言>>,<<红楼梦>>,批判胡风的文件,我妈读中文函授的所有教材,和我爸的中医杂志里稍有文学性的内容。我几乎是毫无鉴别力地贪婪地吸收着每一颗字,好象那里可以寻找到这个世界的意义。

  偶然在短波里收到台湾的广播“中广流行网”和“亚洲之声”。天天黄昏抱住听,三毛去世也是那里听到的。我还记得申婉在黄家驹去世当天的节目里播放<<关心永远在>>,她说“人生在世就要珍惜,因为我们不知道下一分下一秒会在哪里。”也还记得陈凯伦问赵咏华“你是不是个很需要爱,需要各种爱的女人?”她大笑说是。

  我也笑,格外贪恋在电流的噼啪声里有人语音竟如此温柔,于是给他们写信,谢谢他们给我安慰,写完,想想,夹在日记本里,直到今天。

  写两本日记,抄满格言的那本,交给语文老师。

  在自己的那本里很文艺地写“我渴望呆在最静寂的角落里,被最热烈的声音包围。”

  倒确实一直是在最静寂的角落的,高中时愈发寡言,坐在靠窗的地方,日日看老槐树在暗蓝暮色的风里,巨大的阴影如痴如醉地摇摆。五月的时候,夜里也看到满树洁白如雪的花。

  周末一个人去爬山,在高高的山顶,俯瞰深深的山涧,想象大河曾如何在这荒芜土地上奔涌。大片云飞过时,大地忽明忽暗。下山的时候,我脱下鞋子拎在手里,小心翼翼地滑下结冰的陡坡。

  在孤独痛苦的青春期,是对音乐和美的敏锐感受令我缓解了绝望的情绪。我听罗大佑,黄品源,张镐哲,娃娃,高明骏,几乎每个人的歌就代表一段时间内的心灵挣扎,如蛭附骨的孤单,日复一日,毫无希望地噬咬人。只有这些歌,令一个少年可据有些微奢侈的诗意

  8年后在从长沙飞回北京的飞机上,降落前侧转弯时,流光溢彩的大地忽然倾斜过来,我的眼睛湿了,这是我曾在北方的大地上一次次凝视的天空,从未想到在远离灯火的高处俯瞰人的生存之处,会有这样难以言说的美。

  今天的我,站在岁月的高处,仿佛重新看到自己的背影,凝立在北方巨大的晚霞和夺目的星空之下。

  只是…… 那时的她,坐在紫云英盛开的田野之上,注视着归于寂灭的黄昏,在想些什么呢?  

  我不记得了,只想起她总是注视着天际线——那是她目力的极限。

  直到一九九二年。奇怪,这个年份,之于我,好象是有某种气味的,我在长沙秋深的夜雾中穿过时,在北京某个暮色中的街口燃烧落叶的烟雾中匆匆走过时,在上海一个旧花园里被深夜的草木清香笼罩时……都会在一瞬间记起那一年 。

  就是在那一年,我和高蓉成为朋友。

  其实之前有7年我们一直同班,一起跳舞,一起出板报。但直到她父母离异,搬到我家附近很久后,才熟起来,她扎柔顺马尾,面容清秀之极。

  那两年我与她一样,与母亲单独生活在一起。送奶奶走时,她给我一只翡翠的戒指,那是本来要在我结婚时给我的。我陪她站着等车,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心如刀割”。

  我和高蓉从来不谈这个,只是有一天晚自习,有人在教室外叫她,她始终不抬头,不肯应声。最后终于出去了,回来后伏在桌上很久,然后写一张纸条给我“是我爸”。我亦不懂安慰,只是难过着。

  我们听同样的音乐,都在笔记本上抄席慕蓉的句子“我相信 / 爱的本质一如生命的单纯与温柔……”

  我们不拖手逛街,也不说私房话。只说将来成家后,一起织毛衣说家常,看小孩子一起长大。很多时候就沉默着,听陈乐融的<<月光情书>>“今夜你过得好不好,月光……照完我这边的墙,又去照你那边的墙……”和着低低的海浪声,化掉十六岁的心。

  同一个楼里的朋友渐渐多起来,搞笑的勇旦,飞飞,冬冬,还有爱踢球的小霍。一把吉它,几包杏梅糖,男孩子的烟。

  我们有个好去处,翻过矮墙往右一拐,是个废弃的旧楼,楼梯扶手早朽掉,楼前空地上长满荒草,春天会有大丛紫云英和细碎的蓝色小蝴蝶。

  夏天我们就坐在楼梯上吃红豆冰,有时雨晴,下午的阳光破云而出,把院子染得一地金黄,人在那样的颜色里坐着,呼吸有些困难。

  每天翻过操场矮墙回家时,满天红霞,我都不明白让我微笑的是什么,要在此之后很多年,才能重新明白,能放弃狭隘的一已之私,予人以温厚亲爱的情义,是幸福的唯一来源。

  她此时正沉浸于爱情,和冬冬。那个有书卷气的男孩子。

  冬冬比我们高一届,很快考上大学出去了,她不能忍受一个人沉浸在回忆中,于是退学,去一家很远的税务所上班,在信中她坦白写道“我终生愿寄居于这小城,不作其它幻想。”

  留下我一人,走在下了晚自习的夜里,那样凉的月光,就象走在深水里一样。

  高三了,功课压力紧张,不能想什么,也不能再那样看书,听音乐了。我已经不大去上课了,一个人走,路太长了。

  有一天傍晚停电,我翻出旧磁带听。

  在黄昏稠紫的暮色里,郑智化唱“突然忘了挥别的手,含着笑的两行泪,象一个绝望的孩子,独自站在悬崖边........

  不明所以地,我浑身抖颤。眼泪炙热地流下面颊。

  那歌叫做<<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人一点一点都散了,旧楼也要拆了,那里铲平后倒真成了一片悬崖。下雨的时候,站在那里,看着天一点一点黑下去,世界如同荒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