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视台举行播音员主持人年度业务考核
央视国际 2004年06月22日 16:15
4月底,天津电视台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管理的暂行规定》、《天津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岗位行为规范》、《天津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荣誉称号考核认定及奖励标准》等相关规定,确定今后每年将对播音员主持人进行业务考核,并将考核成绩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成绩位于前十名者,授予“台十佳”称号,月基本工资为8000元;第11至20名者,授予“台十优”称号,月基本工资为6000元。其余考核成绩合格者基本工资为4500元。凡在考核中连续两次或累积3次成绩位于后3名者,均调离播音主持岗位。
奖优罚劣机制的实行增强了播音员主持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岗位风险意识,极大地促进了播音员主持人整体工作状态的改进和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