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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电视台2004雅典奥运会招标广告项目调整的通知(6月11日)
央视国际 2004年06月11日 15:00
各广告代理公司:
自中央电视台2004年雅典奥运会广告招商项目公布以来,市场反应热烈,招标的特殊广告项目报名踊跃,非招标的特殊项目也受到企业和广告公司的青睐。为满足广大客户的投放需求,我部对招标广告项目进行了调整。
现就中央电视台广告部6月1日发布的《中央电视台2004年雅典奥运会招标项目广告方案》和6月7日发布的《中央电视台2004年雅典奥运会特殊形式广告资源招标书》中,部分广告项目做如下调整:
1.增加《精彩瞬间》冠名广告项目,对冠名广告回报进行了如下调整:
i.片头出现“***(冠名企业名称)精彩瞬间”字样,并可出现冠名企业标识;
ii.片尾带5秒赞助标版:画面出现冠名企业logo,带广告语:本节目由***(冠名企业名称)独家特约播出;
iii.直播赛事套播广告15秒正常位置一条。
(广告回报详见6月11日公布的标书附件),标底价为1080万元。
特别说明:原《中央电视台2004雅典奥运会其他特殊项目广告方案》中《精彩瞬间》冠名广告项目取消;
2.标书第二部分《标的物及标底价》中,增加《精彩瞬间》冠名项目;
3.标书第四部分《招标程序》中《竞标顺序》一项修改如下:
| 序号 | 标的物 | 标底价格 | | 1 | 《奥运金牌榜》独家特约播出 | 1200万元 | | 2 | 《雅典今日之星》冠名 | 1080万元 | | 3 | 《精彩瞬间》冠名 | 1080万元 | | 4 | 《中国骄傲》广告套播第一位置 | 900万元 | | 5 | 《中国骄傲》广告套播第二位置 | 900万元 |
4.《奥运今日之星》冠名广告项目修改如下:
项目名称改为《雅典今日之星》冠名,《招标书》中标的物的名称做相应更改。
5.《雅典金牌榜》冠名广告项目调整如下:
i.项目名称改为:《奥运金牌榜》独家特约播出,《招标书》中标的物做相应更改;
ii.第2项“节目时长:10秒”内容取消;
iii.第4项“冠名广告回报”改为“独家特约广告回报”,回报条款修改为:
a)《奥运金牌榜》前播出10秒标版,标版配口播:“金牌铸就荣耀,金牌见证辉煌。***(赞助企业名称)与您共赏雅典风云”,其中,标版画面中出现的赞助企业标识或名称为5秒;
b)《奥运金牌榜》片尾播出5秒标版,画面中出现赞助企业标识或名称,标版配口播赞助企业广告语一句;
c)直播赛事套播广告15秒正常位置一条。
iv.节目播出安排和标底价不做修改。
修改后的标书为6月11日版,客户可在央视国际网站上查询或向我部索取。
特此通知。
中央电视台广告部 200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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