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体育 | 娱乐 | 经济 | 科教 | 少儿 | 法治 | 电视指南 | 社区 论坛 博客 播客 | 网络电视直播 点播 | 手机MP4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网友原创] "熊猫烧香"案告破后的思考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2月13日 11:16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湖北省公安厅12日宣布,根据统一部署,湖北网监在浙江、山东、广西、天津、广东、四川、江西、云南、新疆、河南等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侦破了制作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案,抓获李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这是我国破获的国内首例制作计算机病毒的大案。(2月12日新华网)

    和许多网民一样,闻此消息心情为之一振,警方一举侦破这起特殊案件,使多少网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喘口气了,因而要感谢侦破此案的公安机关。仔细想来,也有些疑惹和后怕。所以,心情能够一振却高兴不起来。

    一方面,国家有关方面防范电脑病毒的意识和技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据介绍,去年底爆发的“熊猫烧香”病毒,截至案发为止,已有上百万个人用户、网吧及企业局域网用户遭受感染和破坏。对于网民来说,警方能侦破此案应该说是件好事,起码不用再为遭受“熊猫烧香“侵害担心了。但毕竟是已经现成了危害后才引起重视,而在最初传播的时候,没有哪个产品能就能查到这个病毒的危险,进行隔离的。从这一个角度看,说明我们有关方面对电脑病毒的防范意识不是很强,技术也不是很过关的。试想,如果有关方面先于网民或同时发现此病毒,并能迅速破译,恐怕不等其造成这么大危害就会受到遏制封杀。

    另一方面,8名年轻人用掌握的电脑技术犯罪实在惋惜。据报道,对“熊猫烧香”病毒,《瑞星2006安全报告》将其列为十大病毒之首,在《2006年度中国大陆地区电脑病毒疫情和互联网安全报告》的十大病毒排行中一举成为“毒王”。可见,“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可惜他们没把这技术用到正地方,即使应用此技术创造了价值,也是非法牟利,不仅给网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破坏了网络安全,给国家造成不利的影响。

    有网友称,“他们虽然给网络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但也不能否认他们是高手,是天才,这种人才是我们最需要的!”笔者认为这样理解不妥。什么叫人才?真正的软件人才天天在写有用的软件,为社会发展创造价值。而他们写病毒软件专门搞破坏,这叫什么高手?什么人才?只能叫“破坏高手”。破坏高手根本就不是什么人才。而唯一超出常人的,只是他们险恶的用心和卑劣的行径。所以,这不仅仅是得不偿失的问题,更由此失去了做人的基本人格,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此事带给人们许多思考。一是网络制毒贩毒该当何罪?不少网民呼吁把8名犯罪嫌疑人统统枪毙。这肯定是受害至深气愤地表达个人观点,不据有法律依据。那么,对这起我国破获的国内首例制作计算机病毒的大案,该如何判罚量刑呢?那些从他们那里购买从事偷盗游戏ID或QQ密码,或其他银行帐号密码的人,又该当何罪如何处罚?二是破获案件后在对犯罪嫌疑人严惩的基础上,要加大宣传力度,以警示后来人。同时,对于其他干扰、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有关方面也应该纳入重要日程,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严惩恶意犯罪分子。三是有关方面要重视对爱好计算机技术年轻一代的培养,引导他们钻研技术,通晓法律,真正成为对社会有用的技术人才。

    胡锦涛同志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我们必须以积极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大力发展和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切实把互联网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 “熊猫烧香”病毒案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虽然是技术方面的问题,但也表明我们在建设、利用和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存在不少漏洞和问题。因而,认真解决问题,堵塞各种漏洞,是对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最好的贯彻落实。(作者:久泰平)

本栏目所载评论纯系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央视国际立场

   →→浏览原帖全文 发表不群高见

  →→进入"网评天下",发现更多话题!

责编:柳博

1/1页
相关视频
更多视频搜索:
CCTV-1  CCTV-2    CCTV-3    CCTV-4    CCTV-5        CCTV-6       CCTV-7        CCTV-8  
CCTV-9  CCTV-10  CCTV-11  CCTV-12 CCTV-新闻  CCTV-少儿  CCTV-音乐  CCTV-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