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原创] 多少人能看住农民用剧毒农药 |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1月30日 09:30 来源:
湖北省农业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新修订的《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明令禁止农民或农业生产组织在粮食、油料、蔬菜、瓜果、茶叶、中药材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2006年11月29日新华网)
大家知道,由于化肥、农药等超量使用,加之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未经处理就大量排放等原因,一些地方农业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特别是农民或农业生产组织在粮食、油料、蔬菜、瓜果、茶叶、中药材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仅加剧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而且对人们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甚至是现实侵害。在这样的背景下,坚持以人为本,禁止农业生产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已经刻不容缓。
那么,怎样才能有效禁止农业生产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呢?通过立法禁止,是个靠得住的办法,这是湖北的发明。但是,湖北的这项立法似乎缺少可操作性。其实这一点是很明显的。就拿湖北来说,资料显示,全省有1000万左右的农民从事种植业。要禁止这么多农民在生产中使用剧毒农业,需要多少双眼睛才能看得住?显然是看不住的。所以,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剧毒农药,光对农民下禁令可能收效甚微。
笔者认为,应当寻找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办法,那就是限制乃至禁止生产和销售剧毒农药。看农民看不住,看厂家、商家应该看得住。可是,新修订的《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这一点上似乎是个欠缺。
为什么湖北立法没有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呢?也许是这样两个原因:第一,提交到省政府进而由省政府提交到省人大常委会的《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由省农业厅负责起草的。农业厅受部门权限限制,不可能写进禁止工商企业生产、销售剧毒农药的条款。第二,市场经济不能搞地区封锁,光禁止本省工业企业生产剧毒农药,外省生产的剧毒农药照样可以卖过来。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禁止农业生产使用剧毒农药,靠农业部门“唱单出头”不行,靠农业部门和环保部门“唱二人转”也不行,必须由发改委等综合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大合唱”。靠一个省“唱单出头”不行,靠一个经济协作区“小合唱”也不行,必须全国各地“大合唱”。 作者:(罗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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