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体育 | 娱乐 | 经济 | 科教 | 少儿 | 法治 | 电视指南 | 社区 论坛 博客 播客 | 网络电视直播 点播 | 手机MP4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网友原创] 亦喜亦忧说“听证”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9月18日 17:24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最近几年,“听证会”一词由陌生到熟悉。仅以北京为例,从新交法的实施到公园门票的调价,以及后来的水电费调整,几乎每次与百姓相关的价格调整,政府部门都要举行听证会。这样一来,给人的感觉好像一开听证会就是要涨价。于是人们说“听证会等于涨价会”。(《北京娱乐信报》2006年09月18日)

  “听证会”一词使用频率的逐步提高,这首先是一个值得高兴的社会现象。它使大家听到了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脚步声。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会,目的是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事实上,立法机关也在举行听证会。笔者印象最深的是,2005年9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举行听证会,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后来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中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体现了听证会的成果。这使中国人饱尝一次民主法制的甜果。如果说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会是实践施政为民,那么,立法机关举行听证会就是实践立法为民。这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中出现的可喜局面。

  然而,听证会被“异化”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所谓听证会被“异化”,就是行政机关要做的事可能违背民意或损伤民利,却又不想受到公众的指责,便用听证会作“挡箭牌”。

  几年前,某地一个镇政府要在全镇农户中集资修建“样板路”,害怕群众举报他们加重农民负担。于是,操纵镇人大会议批准他们的这一决定。后来镇人大代表不再被他们利用。于是,他们又在“听证会”上打主意。不久前这个镇政府要农户出钱修建标准公厕,也是害怕群众举报他们加重农民负担,找来若干“亲官派”的农民,装模作样地开个“听证会”。很显然,这样的“听证会”,是用虚假的民意强奸真实的民意。这是对民主法制的亵渎和践踏。

  防止听证会被“异化”,首先应该通过制度建设对听证会的方式、程序、规模等加以规范。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该具有听证能力,而且代表民众意见,而不是少数“亲官派”。听证会自始至终应该对新闻界开放,接受舆论监督。听证会全程记录应该公布于众,接受民众监督。只有这样,人们听到“听证会”三个字才能只有喜,没有忧。(作者:罗天柱)

  

本栏目所载评论纯系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央视国际立场

  点击原帖 发表高见>>

  进入论坛 建言立论>>

责编:柳博

1/1页
相关视频
更多视频搜索:
CCTV-1  CCTV-2    CCTV-3    CCTV-4    CCTV-5        CCTV-6       CCTV-7        CCTV-8  
CCTV-9  CCTV-10  CCTV-11  CCTV-12 CCTV-新闻  CCTV-少儿  CCTV-音乐  CCTV-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