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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原创] 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谁重谁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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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7月09日 13:16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在旅游开发的名义下,我国风景名胜区正遭受严重破坏。”在专家眼中,由于地方政府错位开发,一些优美的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正成为一般旅游区。(7月8日《新华每日电讯》)是要保护遗产,还是要开发旅游?这是中国177个风景名胜区需做出的选择。

  众所周知:中国风景名胜区,是经政府审定命名的风景名胜资源集中的地域,与国际上建立国家公园一样,我国建立风景名胜区,目的是为国家保留一批珍贵的生物资源,科学地建设管理,合理地开发利用。据统计:从国务院1982年公布第一批名单至今,中国的风景名胜区“家族”已有了177名成员。

  然而,日益随处可见的无序开发风景名胜区的行为却令专家揪心。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旅游开发商和旅游经营管理部门,只顾眼前利益,竭力加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热衷于在保护地内大兴土木,筑路修桥,架设缆车索道,大兴建娱乐设施,甚至引入房地产开发等;导致不少景区规划设计失去和谐,甚至盲目引进所谓国际规划师、设计师,把中国特色异域化;经营权转让;门票大幅涨价;大建现代人文景观等等。结果造成风景区环境不断恶化,如泰山岱顶月观峰索道站破坏地形与植被;黄山北海景区城市化,破坏了核心景区的原生环境;庐山别墅群破坏了莲花洞风景区……

  其实风景名胜区是国土上最精华、最优美的景观,它是自然和历史文化的遗产,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如果让风景区“人工化”、“城市化”、“商业化”,就失去了它本来面目。正如专家所说:“旅游不是风景区的惟一价值和存在目的,仅将风景区的价值理解为供人们游览观光是一种误解。”

  当前,造成一些风景区环境不断恶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目光短浅,总以为经营城市就是卖地,经营风景区就是“卖”风景区。殊不知国家之所以要在这些设立风景名胜区,其主要目的是要求地方政府采取切实措施加以保护,是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自然资源,而不是经营索取。笔者认为:国家之所以允许风景名胜区对外开放,其主要目的是向世人展示和传世人类瑰宝,并不是仅仅作为一种资源来进行开发。要知道:如果一味地经营开发,一旦这些风景名胜区遭到破坏,不仅有愧世界文化遗产等荣誉、也会因此失去了作为旅游资源的价值。要吸取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张家界亮出“黄牌警告”的教训。因此,需要我们摒弃“靠山吃山”、“以景养景”错误观念,需要我们有关部门加大对风景名胜的监管,需要社会各界加大对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投入,不要一味地索取。特别是在保护开发上要多听取专家意见,警惕地方政府把风景名胜区当作招商引资或搞房地产的资本来抓,避免地方政府“好心办坏事”。别愧对历史,愧对后人!

  要明白:只有保护好,才能让风景名胜区的历史文化价值得到保护和延续,才能让更多的人们来旅游观光,享受这一文明成果,这也是风景名胜区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作者:刘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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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雅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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