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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旅游十大关键词
6 外商独资旅行社
虽然批准外商独资旅行社在华成立是去年的事情,然而数量增多却是集中在2004年7—8月份之间,全日空、丽星邮轮,格里菲等相继成立,使得外商独资旅行社骤然从一家变成现在的四家,中国政府似乎加快了允许外资进入旅游业的步伐。
事件回放:
2004年7月27日,全日空国际旅行社(中国)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这是继日航国际旅行社(中国)有限公司之后的中国第二家外商独资旅行社。
2004年7月22日,商务部已批准了丽星邮轮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在上海设立独资旅行社,国家旅游局已于20日下发了许可证。
2004年8月11日,格里菲(GTA)旅行社中国有限公司正式获批成立。这是国内获批成立的首家欧洲独资旅行社,也是中国第四家外商独资旅行社。
7 清剿非法“一日游”
北京“黑车”、“黑导”等非法一日游经营活动成了首都旅游身上一块难以治愈的“牛皮癣”,而2004年8月成立的联合工作组,开始对非法“一日游”进行整顿,着实让人大快人心,要知道,每年有6000万至8000万元被非法一日游夺走。
事件回放:
2004年8月11日,北京市旅游局局长于长江宣布,一个由其任副组长,由北京市副市长张茅亲自任组长,由交通、公安、旅游、工商等九个部门联合组成的工作小组正式成立,并于即日起开始向非法“一日游”宣战。据于长江介绍,所谓的非法“一日游”就是有一拨人专门暗中组织一批“黑导”、一批“黑车”和一批揽市场的人,以低价为诱饵,打着八达岭长城、十三陵等著名景点的招牌,却将客人拉到水关长城、昭陵等地,或者拉到商店购买高价或伪劣产品,从中赚取非法利益。
据悉,该工作小组此次整顿的工作重点包括:解决“业内车辆”参与非法“一日游”或为其提供客运服务的问题;查处“黑车”和“黑导”;查处非法散发“一日游”小名片、小广告行为;查处旅游购物、旅游消费场所向导游员、司机提供“人头费”、“停车费”、购物回扣和旅游商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药品等行为。
8 导游小费
2004年8月16日,广东中旅首次引入导游小费方式,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各界反应强烈。不管怎样,小费制还没有成为一种风气,但可以肯定是随着内地旅游市场逐渐与国际接轨,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旅游需求大幅提高,社会文明也在日益提升,导游小费则充分反映了这一点。
事件回放:
2004年8月16日,广东中旅推出了价格较高的国内游“VIP系列团”,首次引入奖励导游小费的方式,如服务满意,请游客自愿支付导游小费(20元/天)。据介绍,以往游客奖励导游小费的做法多出现在出境游团队中,广东中旅引进奖励导游小费制的做法在广州国内游属首次,“这完全是自愿性质的”,广东中旅国内游公司总经理宾国坚如是说。
9 红色旅游
2004年的下半年由国家旅游局启动的“红色旅游”工程,确实让一些革命老区的人民看到自身旅游地的希望,拥有相关资源的地方政府则抓住契机,大力建设当地旅游基础建设,而旅行社不亦乐乎地推出各种红色旅游线路。
事件回放:
2004年下半年,在纪念红军长征70周年之际,中国正式启动了“红色旅游”工程。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具体设想是,用5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建设以10个“红色旅游基地”、20个“红色旅游名城”、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为主体的“红色旅游”骨干体系。去年下半年,要联合推出“重走长征路”、“战地重游”、“英雄城市游”、“伟人故里游”等主题活动。
对“红色旅游”资源的界定,是指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解放以前,包括红军长征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等重要的革命纪念地、纪念物及其所承载的革命精神。
10 非洲游
虽然非洲游不如欧洲游叫得那么火热,然而2004年国家旅游局和非洲9个国家签订的国家旅游谅解备忘录,将会使中国公民感受广阔的非洲草原,体验原始激情,不再是一个梦想。
事件回放:
2004年10月中旬,国家旅游局先后与埃塞俄比亚等非洲9个国家签署了中国旅游团队赴上述国家旅游的谅解备忘录,使我国出境非洲旅游目的地再增9个。
据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签署谅解备忘录的9个国家是:埃塞俄比亚、肯尼亚、毛里求斯、塞舌尔、坦桑尼亚、突尼斯、赞比亚、津巴布韦和约旦。此前,中国公民可以参团旅游的非洲国家已有南非和埃及,新增的非洲国家使旅行社可组织多国游,扩大非洲旅游市场。
根据国家旅游局与上述国家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方组团社与上述国家推荐的接待旅行社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签订组接团合同后,从2004年12月15日开展中国旅游团队前往上述9个国家旅游的业务。(曾晓新)
责编:青朴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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