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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学思想的来龙去脉

央视国际 (2005年01月09日 21:30)

  

钟敬文

  我致力于民俗学的工作,是从搜集民间文艺作品开始的。在本世纪20年代初期,我受了北京大学歌谣征集处(后改为歌谣研究会)征集近世歌谣的影响,开始在故乡(海丰公平镇)一带搜集当地流传的民歌土谣。稍后,又把搜集的范围扩展到一般民间叙事作品(神话、传说、幻想故事、民间趣事等)及其他民俗资料。差不多跟这同时,我对于那些野生的文艺,也初步进行了理性的考察(当时在《歌谣》周刊连续发表的一组《歌谣杂谈》,就是这种考察所得的初穗)。我当时考察所用的观点,主要是文艺学的。因为,国内现代意义的民俗学还在发生时期,没有多少理论上的成果;国外学说的介绍也是初步的、零散的;而我自己也只在文艺理论方面(包括传统的和新输入的)多少还有一些知识。

  20年代后期,我不但对民俗学范围的主义逐渐伸展了,而且对于这门学科本身及相关学科的知识也在不断地扩充。我当时所能接触到地,主要是19世纪后期英国人类学派的民俗学理论,同时也开始涉猎了马克思主义学者关于社会、人文的学说。稍后,又对法国社会学派的文化理论感觉兴趣,有所吸取。与这些情形同时,我更多地接触了民俗事象(主要凭借近人记录及古代文献),唤起了自己地一些思考。这样就形成了“把民俗当作文化现象”地初步观点。

  我把上述观点应用于学术研究,是在1930年前后(当时我在杭州浙江大学文理学院教书)着手进行《山海经》一书探究地时期。当时,我把那部古典著作中所表现的古代各种民俗事象(神灵、祭祀、征兆、法术、原始医药、自然神话、古英雄及古帝王传说等)加以疏理、论述。专著的名称,就定为《山海经之文化史的考察》(也简称《山海经研究》)。这部书,后来因为种种关系,没有全部完成和刊行(只印行过已写成的部分篇章,如《山海经是一部什么书》、《中国古代民众的医药学》等),但是,从所拟定的书名看,把“民俗作为文化现象”的意思是很显然的。这可以说是我这方面观点的发源罢。在那以后的两三年(1933年左右),我给一位努力搜集民俗资料的张清水所记录的口传故事集(《太阳和月亮》)作序,指出了故事中的许多原始风俗和观念(如禁忌、物体变形、近亲结婚及个体代替集体的观念等)的文化意义(“这个集子作为提供文化史和文化科学的资料,对于新时代拓荒的学者们……有着重要的意义”)。此序文在刊物发表时,就用了《中国神话之文化史的价值》的标题。这里的意思,跟上述《山海经》研究中所表现的,不是同样明白吗?

  30年代中期,我在东京学习,先后诵读了那些关于原始时期和古代的社会文化史、民族学(包括民族志)、文化人类学等的著作(中间包括我的老师西村真次教授的《万叶集之文化史的研究》)。它们对我的学术思想有所启迪和丰富。我那原有的关于“民俗与文化关系”的观点,因之更加强固了。

  抗日战争前一年,我回到杭州。除教学外,我继续着对民俗学的探索和倡导工作。在这时期里,我的专业思想比原来的又有所开拓。我替所任教学校的《民众教育》月刊,编辑了《民间风俗文化》、《民间艺术》等专号。在这些专号里,更广泛地刊载了民间风俗资料(如民间社会组织、民间医药学等)。并创用“民间文化”这一新术语,编辑了这房方面地资料小丛书(原定十种,才刊行《老东岳庙会调查报告》、《浙江的民间戏剧》两种,就因战争关系中止了)。这种活动,无疑是从《山海经》研究以来那种关于民俗的观点,在学术工作上的进一步的体现。

  从1937年夏到1976年秋,这中间经过了民族抗日战争、民族解放战争、十七年建国、文化大革命等几个时期。我除了抗战前曾经在前线工作过一段时间外,其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中度过。在这长时期里。我并没有跟学术工作完全脱钩。我教授“民间文学”的功课,编辑《民俗季刊》(中山大学文科研究所)、《民间文艺集刊》(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等刊物,也撰写过一些关于民间文艺的论文、随笔(如《诗和歌谣》、《民间讽刺诗》,以及几篇晚清民间文艺史论文)。但是,由于客观形势的制约和自己处境的坎坷等原因,原来那些学术活动和思想,很多没有表现的机会——甚至受到严重抑制。但也不乏一些例外。如解放初期,我在《民间文艺集刊》发表了一篇论文,题目就叫做:《口头文学——一宗重大的民族文化财产》。这是我在这些时期里,较罕见的一篇文章,它明确地把民俗事物(口头文学)作为文化现象,在论文题目上标榜出来。这也可以说是过去那种观点地一时闪亮吧。

  像整个社会现象一样,1978年学术也回复了生机。我们这些久受禁锢(特别是在思想上)的知识分子恢复自由了。在这春天的大气候中,我们重上讲堂,畅情地挥洒柔翰,再建学术机构、召开各种学术讨论会……将近二十年来,我们在学术领域里做了过去那些年月里连想象也不敢涉及地事情。

  自70年代后期,我恢复工作以来,在学术思想活动上,写了许多论文、随笔,作了许多专题报告。在这些文章、讲话里,我曾经不止一次地谈到民俗与文化地关系(它们大都被收入了这个文集里)。我从30年代已经具有的观点,这时不仅保持着原来的性质,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个人经验、知识的增益,显然有些精进的地方。

  从上文叙述里,可以看出,在我的民俗学思想经历中,那种把民俗看作文化现象的观点,是由来已久、并且越来越明显、越强固的。尽管如此,却还始终没有形成学科(民俗文化学)意识。它还在量的增进中。

  “二月二,龙抬头”。条件成熟时,果子终于落地了。1989年5月4日,是伟大的政治和文化的五四运动的七十周年纪念日。事前,中国社会科学院为了纪念它,计划召开一个国际规模的学术讨论会。承邀参加,我答应了。我拟从那段时期里学界所兴起的有关广大民众文化的种种学术活动,通过分析、综合,给以概括的、创新的说明。因为内容涉及方面较广(从白话升格与方言调查、口承文艺的发现、通俗文学登上文坛及风俗习尚的勘测、探索),过去惯用的民俗学一词的含义,似乎不能完全包括它。这时还有另外的一种原因在鼓励我创用新的术语。大家都会记得,80年代(特别是它的中、后期),我国学界对于文化问题讨论得很起劲(有人称它为“文化热”),我也从自己专业的角度参加了这种学术活动(当时所写的一些文章,后来大都收入《话说民间文化》那本小册子里,人民日报出版社,1990)。我又读过L. A.怀特的《文化的科学》、黄文山的《文化学体系》一类的著作,并且对它颇感兴趣。因为这些原因,我就创用了“民俗文化学”这个新术语,用以涵盖五四时期那些涉及民众文化的学术活动。我那篇提交了国际学术讨论会的论文的题目,就叫做:《五四时期民俗文化学的兴起》。

  这里,让我附带谈点当时讨论会的情形。参加会议的人,除中国内地学者外,还有美、俄、日、台等国家和地区的汉学家。中国的许多学者,正热心于讨论“救亡压倒启蒙”一类的问题。我的论文虽然在大会上撮要宣讲了,但在各组讨论中,并没有引起较大的反响或争论。记得只有少数海内外学者向我表示了对它的兴趣而已。这种冷遇,在当时的气候下,是没有什么可怪的。

  讨论会虽然过去了,但这个自己新提出的学科——民俗文化学,却牢牢盘踞着我的脑海。我在考虑它的学科性质及结构体系等。1991年,我前后在两个民俗学学习班上讲演过,标题为《民俗文化学发凡》,后由我的助手董晓萍根据录音加以整理,刊载在《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2)上。此文发表后,颇引起学术界的注意,《新华文摘》曾予以转载(1993);在地方一些同行中间,也响起了一些回声。

  民俗文化学,虽然已经正式提出了,并且对它的学科结构等也画了蓝图,但它毕竟还是一种未完成的初基。

  广大民众的风俗习尚(包括他们的精神产品),是每个民族文化的不可缺少部分,同时也是全人类共有的一种文化财富(尽管它在形态上是那样千姿百态)。它对于整个民族文化,起着基础作用和辅助作用;对每个民族成员的生活,是一种必要的手段和轨范。任何人不能脱离它而生存,正像鱼类不能离开水而生活一样。

  尽管如此,我们对这种文化现象的认识、理解;特别是科学研究,却远远不够。这是一种必须克服的矛盾。民俗文化学,是研究民族文化的一种新兴的学科。比之于树木,它还没有强劲的主干和繁茂的树叶。但它的根柢却是壮健的。它富有生命的潜力。它具有发展的前途,我们也应该使之达到这种前途。

  1996年

  此文节选自《民俗文化学:梗概与兴起》自序,中华书局1996年。

  来源:谣俗蠡测 (民俗学刊网 谭睿颋录入)

责编:郭翠潇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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