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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过年鞭炮的禁与放体现社会和谐

央视国际 (2005年01月20日 17:02)

  春节马上就要到了,关于鞭炮的话题也再次摆在了前台,是“禁”还是“放”,依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且已在大多数城市里闹得沸沸扬扬。

  鞭炮能驱除妖魔鬼怪,据说是为了吓跑“年”这种动物。放鞭炮是中国人过年的一种重要习俗,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北宋王安石的《除夕》诗有“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的诗句。然而,当中国社会发展到今天,部分城市却出现了不准放鞭炮的禁令。

  禁鞭的理由是充分的,也是经过反复论证、非常尊重民意的:在高楼林立、人口居住密集的城市里,允许随便燃放鞭炮所引发的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不断上升,而且严重污染城市环境。可是,对于承袭了千百年的风俗来说,在市场化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计划式、严格的禁令并不是最佳的选择方式,也没有真正得到广大人民的认可,老百姓对禁鞭的抵触情绪及行为从未停止,私自偷放的行为非但屡禁不止且愈演愈烈,危害依然不小。但“法不责众,越禁越禁不住”。

  在“禁”与“放”的问题上,政府是左右为难、举步维艰。安全第一,过年放鞭炮,完全不禁,负面影响太大,存在太多的安全隐患,与民不利。但要完全禁,缺少节日气氛,民怨之声此起彼伏,依然是达不到“执政为民”的目的。因此,在禁与放中掌握动态平衡、多做灵活疏导、少做硬性规定,另辟蹊径,显得尤为必要且紧迫。

  有需求就必然有生产和供给,这是一个基本的市场规律,对于鞭炮的处置方式同样不能逾越规律的制约。过年放鞭炮的习俗具有强大而深厚的民族底蕴,并非下一道禁令就能一劳永逸。可喜的是,灵活的疏导之法正日益走向实践,杭州、上海、沈阳在多年的“严禁”之后,相继规定“限放”,限区域、限时间、限品种,“在禁与放之间找到了一个可掌握的度”,社会上赞成“禁”与“放”的不同人群也达成了和谐一致。据悉,开始限放后,老百姓露出了笑脸,火灾、人员伤亡事故逐年减少,更没有因燃放鞭炮发生一起大的火灾事故。如此看来,“限放”不失为一项明智的选择,同时也值得借鉴、推广。(郭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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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郭翠潇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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