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徐大江
记者:你觉得食品领域,“假一罚十”的规定是否合理?
徐大江:我非常认同草案的这项规定,并且我觉得10倍的惩罚还远远不够,应该有百倍甚至千倍。大家想想,食品一般而言不会很贵,比如一包饼干,也就5元左右,十倍也才50元,对于商家来说无所谓。而作为消费者,必须要付出投诉,甚至是起诉上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一般的消费者可能不会去干。
记者:食品安全法若顺利出台,是否会涌现更多的新时代“王海”?
徐大江:这是必然的,可我不认为这是一件坏事。所有的消费者都加入到打假的队伍,那假就无处可藏。有人说现在中国已经形成3000人的职业打假人队伍,这个数字可能有点夸大。据我所知,每个城市都至少有五六个比较常露头的职业打假人。如果食品安全法能够顺利出来,这个队伍必然会继续壮大,数量上也会有一个飞跃。
记者:你觉得目前国内职业打假人的生存空间大吗?
徐大江:目前市场混乱,应该说职业打假人的生存空间还很大,但也遇到很多困难。主要是法律对职业打假人是否属于消费者没有明确,有一些地区的法院并不支持“职业打假”,理由是职业打假者“以诉讼为方法,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消费行为”不受消法保护。
记者:方便透露一下你一个月的收入吗?
徐大江:月收入三四万元左右吧。但这些收入主要不是靠双倍赔偿得来的,因为商品的数额本身不大,双倍赔偿也赔不了很多。有很大一部分是向企业提意见或者受企业委托替他们打假赚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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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人
对职业打假人这个备受争议的群体,人们赞弹不一。连日来,记者深入采访了国内近十位职业打假人,对职业打假人的生存状况进行了全方位的了解,总结出其四大特点。
1莫问出处打假人农民白领都有
中国的职业打假人队伍究竟有多大?王海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据他了解,真正长久以此为职业的应该不超过百人。这里面有农民,有白领,有生意失败的老板,有年过半百的退休工人,也有还在读书的学生。职业打假行业存在拜师授徒的现象,但王海称其本人从没有收过徒弟,有的只是一些追随者。过去他们打假主要是依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食品安全法出台,或将出现一个新王海时代,有更多的职业打假人以《食品安全法》为武器进行打假。
“有些打假人很会保护自己,他们不声张,并不等于他们没有行动。”在职业打假人中较有“声望”的孙安民说,他原本是西安一家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而今年42岁的打假人高敬德毕业于安徽中医学院,2003年加入药品打假队伍时,已是上海某公司华东区经理兼采购部经理,年薪20万元。
据孙安民估计,中国现在已有3000多职业打假人,出了名的有三十多人,有的打假方式还由单人打假转化成了公司打假。
以一罚十的规定出台是否会催生更多的职业打假人?对此,被称为“新王海”领军人物的黄志宏认为:“这是必然的,因为现在市场还很混乱。”
2打击目标食品药品加广告
“市场上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多的假货,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假一罚十”的规定有希望扭转这个局面。”黄志宏说,不管是“老王海”还是“新王海”,现在打假基本上都是凭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是假货层出不穷,假的方式方法也不断更新换代。近年来,福寿螺、苏丹红、红心鸭蛋等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曝光后,食品安全问题引起广泛的公众关注,食品药品行业也渐成职业打假人打击的热点。
与王海不同,今天的“王海们”更多地将目标对准名牌产品中的虚假广告,譬如“全国销量第一”、“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博览会金奖”等,拿着消法第49条当令箭,或到工商部门投诉,或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赔偿。
3目的各异“啄木鸟”与“狼”并存
有人说,职业打假人的公益色彩正在逐步褪去,而演变成用看似合法的法律手段谋私的“披着羊皮的狼”。但记者采访的近十个职业打假人都高度认同职业打假人存在的必要性,把自己称作是“啄木鸟”,专吃社会蛀虫。
孙安民说:“我一直在做公益打假,同时不反对打假赚钱——只要不违法,只要有益于打假事业和经济市场,打假赚钱是无可非议的。”
记者在广州的多个区法院了解到,近年来“打假诉讼”激增,职业打假人的名字常常出现在法庭公告的原告名单上。有行内人士指出,只有商家提出的赔偿数额令打假人满意了,原告才会撤诉。但撤诉后,还会有源源不绝的类似案件再涌现出来,让成为被告的商家应接不暇,最后彻底放弃和解,法庭上再见分晓。
4收入公布最高月薪近十万
最近,黄志宏公开向媒体表示,他最好的时候月薪可以高达近十万元。他同时表示,并非每个人都适合打假,打假和其他行业一样“贵在坚持”。据了解,黄志宏2007年的打假收入有近二十万元。
多位打假人向记者表示,那只是极个别的情况,并且不可能每个月都有这么高的收入。曾在王海打假公司深圳分公司当负责人的贾朕说:“很多人都觉得职业打假人发了大财,其实,官司有赢有输,还要请律师,我近十年来打假的收入仅能糊口而已。”
职业打假人的收入都是从何而来呢?首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双倍赔偿。很多打假人巧妙地运用了这一法律,既打击了假冒伪劣商品,又得到了实惠。其次,国家有一系列的奖励政策,对举报、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制假贩假窝点的有功人员实行经济和荣誉奖励,也可能获得一些“意外之财”。孙安民透露,富裕的职业打假人最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在于接受委托,为合法诚信的企业做“顾问”,帮助他们维权、打假和做形象代言人,“这比他们花费大量的资金去做广告效果好多了。” (作者:练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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