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国
当代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最具普遍性的国际组织。成立于1945年10月24日。截至1994年底有185个会员国。总部设在美国纽约。
第二次世界大战临近结束之际,参加反对德、意、日轴心国战争的中、法、英、苏、美等51个国家于1945年4月25日在美国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家关于国际组织的会议,本着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同心协力促进社会发展的信念,讨论建立战后新的国际组织问题。会议通过的《联合国宪章》经参加会议的大多数国家批准于1945年10月24日生效,联合国宣告正式成立。《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的友好关系;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的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所有人的人权及基本自由的尊重;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联合国的主要机构有: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基于两次世界大战的历史经验,联合国的创始者们认为,保障人权与维护世界和平具有直接的联系。因此,他们在《联合国宪章》中表示决心“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残不堪言的战祸”,“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之信念”,把促进和保护人权规定为联合国的宗旨与原则,责成各会员国采取共同及个别行动,与联合国合作,以实现联合国的这一宗旨。
按照《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联合国负责人权事务的机构主要是联合国大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大会有权讨论包括人权在内的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有责任发动研究并作出建议以帮助实现所有人的人权。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职权是:为促进人权提出建议;拟订人权公约草案;召开关于人权问题的国际会议。经社理事会还有权设立以提倡人权为目的的各种委员会。1946年,先后设立了人权委员会和妇女地位委员会。在联合国秘书处内有一副秘书长主观人权事务,负责协调人权方案与秘书处和联合国系统内的有关活动;代表秘书长出席人权机构会议,参加其他人权活动;促进批准和实施各项国际人权公约;协助秘书长进行人道主义斡旋;确保人权委员会和其他人权机构得到实质性服务。秘书处下设联合国人权中心,其主任由主管人权事务的联合国副秘书长兼任。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为联合国关注人权的各机构提供实质性服务,编写研究报告和出版物,向各国政府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援助。199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决定在秘书长之下设立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厄瓜多尔人J.A.拉索被任命为第一任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
联合国在人权领域的活动主要有:①制订人权国际标准,监测遵守人权情况。主持制订并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发展权利宣言》等国际人权文书。②发动促进普遍尊重人权的运动。197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的第一行动十年方案,动员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努力充分执行联合国有关文件和决定,积极开展世界范围的反对种族主义的教育和宣传运动,孤立种族主义政权,向种族歧视的受害者提供援助,支持正在争取种族平等的人民。1983年,联合国大会又核准开展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的第二个行动十年方案。197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加快提高妇女地位的国际行动纲领。1975年联合国大会赞同墨西哥城会议将1976年至1985年宣布为联合国妇女十年的建议。③同大规模粗暴侵犯人权的行为作斗争。1977年12月1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32/130号决议指出,种族隔离,一切形式的种族歧视、殖民主义、外国统治和占领、侵略和对国家主权、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威胁,以及拒绝承认人民自决和各国对其财富及自然资源行使充分主权,均构成对于人权的大规模粗暴侵犯,联合国人权机构应把它们作为优先审议和处理的事项。对于南非白人政权实行种族歧视、种族隔离政策,以色列对阿拉伯被占领土居民人权的侵犯,伊拉克侵略科威特,以及发生在其他地区和国家的大规模粗暴侵犯人权的行为,均表示强烈谴责并给予制裁。④进行人权调查研究,编写人权报告和资料、出版物,开展人权教育和宣传,为各国政府提供人权领域的咨询服务和技术援助。
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也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中国一贯承认和尊重联合国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宗旨和原则,对联合国主持制定的《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中国在恢复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后积极参加联合国人权领域的各项活动。截至1997年11月,已加入《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17项国际人权公约,并于1997年10月27日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联合国范围内,为促进国际人权合作,实现世界人民充分享有人权的理想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