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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膏药粘住我的嘴 |
《“维尔康”为尔康?》编导罗陈
一开始做这个选题,我就有这样一个想法:用杨福海的“维尔康”膏药粘住自己的嘴。有这样一些理由:一,一个小作坊,有什么好说的?二,杨福海先生又是老乡,何必呢?三,当地的各个职能部门都没有说他的做法,你说他又能怎样呢?
嗨!我就是一个应该用膏药粘住嘴的人,说白了,幼稚!幼稚的人爱冲动,看不惯一些不合理的事情,可杨福海先生却不这么想:我好不容易得回国际金奖,居然在工商人员眼中一钱不值,为了这个奖,我不惜花掉6800元;我好不容易从国家专利局得到的发明专利,在工商人员眼里依然不名一文,他们认为那仅仅是外观设计专利,我始终认为这外观设计专利也是专利啊!我的制剂批复是荆州区卫生局给的,卫生局都说我的制剂许可合法,为什么工商人员还是不认帐,他们卫生局不也是一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吗?
说到职能部门,荆州区卫生局还真是没有批复制剂的权力。那他们为什么又批复了呢?现在不都在错位吗?没有说不让批复,那就是可以批复,既使说了不能批复,也可以通融一下,批复了事!世事沧桑,棋枰颠覆,昔日已非,今日不是么?职能的错位,权力的错位,这是一种“不和谐之美”。
既然这样,我这张嘴被杨福海专利膏药封住一点也不冤。
就这样围绕一帖膏药打了几十场官司,最后结果就是工商人员执法成为被告,杨福海先生的膏药依然在经营生产,政府部门的职能依然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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