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视批判》版权声明
《电视批判》系我网站独家创办的探索电视文化的栏目。最近某些网站未经许可,大量非法使用我网站独家资源,擅自转载、抄袭《电视批判》的专栏文章,严重侵害了我网站的版权权益,特此提出严重警告,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转载《电视批判》的相关作品,必须经央视国际网络的书面特别授权。
联系电话:(010)68508381-780。
|
|
|
|
《大学生谈电视·人大篇》精华辑录 |
发布时间:
2003-12-15 10:56:33
|
|
|
电视与网络的结合与互动
【中央财经学院现场同学】我对这个题目比较感兴趣,这个题目为什么叫批判而不能叫反思,我觉得这有一个疑惑,因为批判一般是针对错误来说的,而反思是从优势和劣势来,我觉得应该从双方法探讨这个问题,而不能单一的去考虑它的错误。 【CCTV.com负责人 刘连喜】这个同学提出了一个非常好的问题,使我们更好地对电视批判加深研究和分析,电视判的批“批”是批评,“判”是判断,也就是这位同学说的,看问题不能只看到问题的一个方面,而看不到另外一个方面。就像中国的文艺学里面曾经提到的文学批判和文学批评,这实际上也是借鉴古希腊的一个词,评是评判,判是判断,这实际上既有对一个问题的正面分析,也有对一个问题的另一面分析,实际上它是对一个事物和现象进行一个理性的全面的思考,而不是简单的理解为只是负面的批评和批判,或者说也不是像文化大革命的批判。实际上取名叫“电视批判”,一开始也有不同的争议,比如有的同志说是不是叫“电视批评”更好一些或者更准确一些,实际上这个词,是对电视现象的一种分析,是对电视文化的一种理性的思考,是对电视文化的一种建设。 为什么央视国际网络要开展一个电视批判这样一个论坛和活动呢,大家都知道,最近二十年中国的电视发展速度是非常快的,一个是电视的观众的数量,电视节目的数量,至少来说中国现在有几千套电视节目,也就是说电视已经成为我们大家生活当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因为电视和我们有关系,所以我们要关心它。由于中国电视的发展的数量很多,但是相对来说节目质量和数量相比就稍微滞后,发展不平衡,那我们要探讨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电视和需要什么样的但是文化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整个社会都在进行认真的思考和反思,任何一个问题不经过反思和思考都不可能成熟。所以为了使中国的电视更加理性、更加成熟的发展,所以我们也迫切需要对中国电视发展中的问题进行探讨,对中国电视发展的现象进行理性的思考,来共同探讨,来建设我们中国需要的健康的、文明的电视文化,不然的话,每天大量的不需要的,或者是质量比较低劣的视觉和听觉的产生来冲刺影响我们的眼睛和耳朵,成为信息的垃圾,所以这个是需要引起思考的。
【人大现场同学】农业经济系同学:电视节目必须受到节目时长的限制,而且现在技术发展了,在网上传播以及音视频的资料也不是什么难事。我觉得央视国际网络现在很多在线、视频直播对央视的补充作用越来越明显。会不会让网络和电视彻底合二为一呢?
【现场主持人:涂光晋】有人称网络为第四媒体,但是我觉得它是对多媒体的整合,现在网上的音视频技术越来越完备,传统媒体的网上生存和网络媒体的自身生存并不矛盾。中国现在的网民已经到了7000多万,但是和电视的受众的相比仍然显得比较少。由于中国有13亿的众多人口,要不了多久就会成为世界上拥有网民最多的国家。但是我想网络生存是需要有它的物质技术条件的,网民和电视受众之间实际还是存在一定差异的。电视评论性节目可以网上生存,但是不见得看电视的人都能上网,而且这种不平衡可能还不是短期内就能立刻解决的。我认为电视媒介依然有它生存的必要性,而且有它生存的前景。 【CCTV.com负责人 刘连喜】我补充一点,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和电视融合将会进一步加强。伴随而来电视评论的方式将会得到改变,比如说今天我们在进行一个在线讨论或者一个活动,刚才主持人告诉我们,现在在线的人数已经超过了6000人,是我们现在在这个屋子里的10、20倍。作为我们老师在这儿表达他的观点的时候,同时我们在座的180个同学都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现在在线上的6000多个网友也可以表达他的观点。今天探讨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电视新闻评论节目的时候,我想我们在座的180个同学、老师,还有6000个网友都可以同时表达他的观点。假如我们在座的都是演播室里面的主持人和嘉宾,在电视直播现场开通网络同时在线,主持人现在就可以看到成千上万的网友在发表他们的观点,同时又通过电视的方式把网友的观点能够告诉大家,这样就打破了封闭式的、简单的谈话,等于是互联网和电视的结合开放了无限的谈话空间,表达了更多的观点。这种节目在美国已经出现了,技术条件已经出现了,至于说我们这些媒体从业者采取不采取这种方式,那是他自己的问题,实际上已经能够做到。
责编:张青叶、邢立双 |
|
共11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