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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的权益保障与职业操守
作者:《电视批判》栏目专稿 发布时间: 2005-11-3 12:00:40



谁来保障记者的权益?

  [中国吉祥0]谁来保障记者的权益?该怎样保障记者的权益?如何让记者的权益,包括:生命安全不受到伤害和损失?
  [特邀嘉宾:展 江]保护记者权益的应该是司法部门和记者职业组织,前者运用法律后者运用行业的力量,来给有关方面传递信息,施加压力,同时,也可以通过媒体形成一种舆论,但是,我前面讲了,中国在这方面有很多事情要做,记者被打,或者说记者权益被剥夺,往往对方都是强势,我们看到这时记者就变成弱势群体。依法治国,落实宪法,我觉得应该体现在我们的新闻法制更加健全,新闻道德准则更有可操作性,新闻职业组织他的活动,他的职能更加正常化,这几个环节共同构筑了一条维护记者权益的链条。

  [杨过110]那么记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大眼睛猫咪]即使记者在新闻采访中遭遇过不同程度的阻挠,也不意味着记者任何时候都是百分之百正确的。禹建强老师,就算超过半数的记者在新闻采访中遭遇过不同程度的阻挠,那么有没有可能,这些记者在新闻采访中有过偏袒一方,接受贿赂等影响新闻公正的事情呢?我就见过很多记者等新闻从业人员以批评报道为要挟来勒索人的事情。
  [嘉宾主持:禹建强]不可否认,有偿新闻现象确实存在。但像你说的以批评报道为要挟,强迫一些厂商做广告,多是广告员所为,即使少数不良媒体要求记者拉广告,相信这些媒体多是弱势的,在传媒竞争中,必遭淘汰。
  [大眼睛猫咪]呵呵,我同意您的观点,但是我们这里的一个单位确实被媒体的记者勒索过,而且是强势的。

  [漫游世界]不同记者面对同一新闻事实也可以作出不同的判断,这事实是客观真实,那么这种判断的正确与否又有什么标准呢?
  [特邀嘉宾:展 江]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国外的新闻操作,他们是强调狭义的记者是报道者,只负责信息的采集,而不去做价值判断,也就是说不发表意见,实行新闻、事实和新闻意见分离,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记者的主要精力就放在采集一个新闻事件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的信息,最后形成一种比较平衡的报道,比如说,某一个弱势群体受到伤害,我们当然要采访受害者,听他的陈述,看他所提供的证据,但是这不够,我们所假定的伤害的主体要尽可能采访到,让他们发表意见,如果他们拒绝发表,应该把他们拒绝发表的事实告诉新闻的受众,有可能的话,还要采访相对比较中立的第三方,这样一种比较平衡,比较多元的信息采集,就会离事实真相比较近,我想,不同的记者按照这种理念去操作,他最后他的报道是比较接近的,所以,这位网友说的判断我不知道是否指的是他最后要得出结论,还是要他要做一个价值判断,也就是他要表态,我个人认为记者是不适合表态的。他如果说根据所掌握的事实进行逻辑推理,推导出某些结论出来,这在一定程度之内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谨慎。

  [赵飞燕1]记者的权益保障和职业操守要说这个问题我们还得从根本上说,记者想报道什么并不是他们一定能报道的,所以记者本身就是在一个框架中他并不是无所不能,我看了前面的贴子说某记者因为刊登了对广告客户不利的消息被开除感到痛心啊!
  [特邀嘉宾:展 江]所以,说回来还是一个宪法权利的问题,宪法35条告诉我们,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那么作为法人的媒体,和作为公民的记者,也应该有这种权利,问题是要把这种宪法权利落实,而不是像某些笑话所说的,“宪法顶个球”。学习宪法、落实宪法是非常好的口号,所以,无论是新闻法或舆论监督法,至少要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向新闻界授权,同时,也对新闻记者的行为做出某些限制,让社会趋利避害。

  [嘉宾主持:禹建强]不少媒体的骨干记者、甚至中层都编外人员,他们发挥的作用很大,却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比如,缺少四险一金等基本保障,或者在职务晋升时受歧视,请问嘉宾,遭到这种情况,记者应该怎么办?
  [特邀嘉宾:展 江]我说过,中国处在转型期,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也意味着媒体体制的改革,我们知道,虽然计划经济现在正在被突破,但是计划经济的某些东西还是让人感到留念的,比如说编制、户口、公费医疗,现在媒体纷纷定位为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运作,整个国家又在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包括事业单位实行招聘制,结果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新人就是被招聘的人,也就是说的“漂一族”,过去的待遇他们享受不到,所以有人说,这样的人是新闻民工,我在一篇文章里面说,他们是亚民工,因为据说现在有一些媒体欠薪严重,我们只听说民工讨薪,虽然他们很艰难,但是得到了社会很多方面的支持,可是记者去讨薪还没听说过,大家会不会支持呢,也很难讲,这个问题怎么看?我觉得一方面招聘的新闻记者至少应该得到基本工资、基本奖金、包括医疗保险和其他有关保险的这样的待遇,他也确实也不能享受过去那种户口和旧的制度的保障,但是必须让他们作为一个需要高度精神劳动的职业者应该有的保护,不应该为了生活无着而烦恼,当然,还有另外一面,就是有一些记者从业不久,身价倍增,积累了很多财富,虽然人数不多,却是一种坏榜样,也就是说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去发财了,但是,回过头来说一句,就是因为现在这种灵活的招聘制度,打破了门第、户口、学校等限制,提供了一些过去外地的学生,外地的人才享受不到的机会,所以总体来说,我们呼吁新闻单位不要歧视更年轻,做的实际工作更多,付出更大的招聘记者。

  [双料候风散]和蚌相争渔翁得利,记者就是渔翁,在报道事件和报道利害关系相邻者之间得利,记者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特邀嘉宾:展 江]有一半的道理,记者确实有不怎么样的,有的还特别让人感到厌恶,但是我想,一概而论都是有问题的,有操守的记者和拼命利用职业沽名钓誉的记者同时存在,而中国目前似乎对于后者的限制太少,他们容易在短期之内积累财富甚至发财,有操守的记者往往处处碰壁,结果他们的职业追求受到了打击,遭到了挫折,甚至放弃了新闻职业,但是还是有更多的人坚守在这个岗位上,所以,这位网友一棍子打下去,打了一些应该打的不良记者,可能更多也打了一些有追求,有理想的,本身道德品行端正的好记者。

  [Super-Star51]“现在中国的不少媒体,基本上3年所有的记者全部翻新,管理人员对记者没有多少感情”。这样的机制对记者行业发展有利吗?
  [特邀嘉宾:张 积]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人员的工作变动频繁,这应该说是正常的。因为每个个体都在追求自己的更理想的发展前景,但是就一个行业来讲,如果没有一支稳定的队伍,那么事业的发展也是很难实现的,那么要稳定记者队伍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其中各个媒体领导对员工的关怀是非常重要的,这是队伍凝聚的重要的力量。

  [散文家1]权益保障和职业操守是相辅相成的,我们应该首先保证记者的基本要求,记者才能好好报道他该报道的事情,专家说是不是?
  [特邀嘉宾:展 江]是的,媒体和记者开展工作没有法律和法规所保障的空间是不可想象的,在这方面,我们国家依法治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各种法规陆续出台,我们也希望有关方面在考虑《新闻法》或《舆论监督法》提上立法的议事日程,真正使宪法第35条所规定的出版自由落到实处,也让中国的新闻界在国内和国外逐步具有竞争力和公信力。

  [双料候风散]记者是一个弱式群体,在中国一般是弱式群体才有节日,像现在只有38妇女节而没有“男节”,两位嘉宾是否同意我的观点?
  [特邀嘉宾:张 积]恐怕不能这么看。设立记者节对记者来说是激励自己提高职业道德,把新闻工作做到更好,对社会来说让人们更关注记者、更关注新闻事业。现在一方面有很多记者在执业的时候遭的殴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记者日益成为风险很大的职业;另一方面也要看到记者还是拥有着很大的社会资源,也有极少数记者利用手中掌握的媒体的权利谋取私利,甚至进行恶意的要挟,所以恐怕还不能笼统的说记者是一个弱势群体。



责编:青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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