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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的权益保障与职业操守 |
作者:《电视批判》栏目专稿 发布时间:
2005-11-3 12: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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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关注记者的权益保障

[大眼睛猫咪]张积老师您好,请问您一个问题,我认为很多记者等新闻从业人员遇到的危险并不是不是新闻从业人员特有的,而是带有普遍性的,为什么新闻从业人员的权益却受到如此大的关注?您是否认为是记者等新闻从业人员利用自己拥有的话语权来博取同情,以取得更大的利益? [特邀嘉宾:张 积]确实是这样,在我们社会还存在着很多不文明的行为,违反法律的行为,很多普通人为此而深受其害。但是为什么社会有如此关注记者的权益呢?主要是因为记者承担的责任与社会上的一般人不同,记者是党、国家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向下记者要传播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向上要反映人民的呼声,反映社会舆论,公民的知情权实际上主要是通过媒体记者来实现的,他们是社会正义的代表。从这些方面来看,人们关注记者的权益就非常容易理解了。
[嘉宾主持:禹建强]记者在采访被殴,并没有特殊的法律保护,和街头常见的打人一样处理。如果记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的话,必然会打击他们揭批社会阴暗的热情。怎样解决舆论监督法律保护不足的问题,除了呼吁尽快出台《新闻法》外还有没有别的办法?国外的同行在面临同样问题时,法律给他们提供了怎样的特别保护? [特邀嘉宾:张 积]由于记者承担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政方针的使命,由于记者要满足公民的知情权,所以记者的职业和使命是非常特殊和神圣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为记者提供一些专门的保护是应该的。特别是近年来不少记者在行使舆论监督权利的时候遭到殴打,甚至被非法拘禁,人身权利受到严重的侵害,在这种时候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就成为了非常迫切的问题,也是人民大众所热切希望的,但是,目前我国法律对记者权益保护的规定多比较原则,不少是属于《宪法》的条文,这样对于保障记者权益不利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确实需要一部新闻方面的基本法,把媒体、记者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下来,这对于保障记者的权益、监督记者的行为、促进我国的新闻事业都是有益的。
[盛开的水仙]记者被殴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但是记者的权益怎样能得到保护?记者在现场采访的时候,是有很多不确定因素的。 [特邀嘉宾:展 江]新闻记者从事监督工作本身就很受社会关注,如果有记者被打,一定是非常引人注目的事件,因为公众都假定记者是他们的代表,所以他们的权益如何维护是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因为我们都知道中国的社会不公和腐败现象非常普遍和严重的存在着,而且国家那么大,从司法到行政再到企业,到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像教育、医疗都存在很多让人不满意的地方。所以记者的空间可做的事情理论上说是非常大、非常多的,但是,这种监督一定会引起很多人的不快,因为损害了他们的利益,所以,在社会风气普遍不良的情况下,记者遭到报复,遭到殴打这种现象可能会增加。我们说,这种权益受到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我们不说记者是享有特权的人,他首先应该是个公民,那么一个公民也不能被人无缘无故的殴打,所以我想记者的心态可以摆正一些,他是具有某种特殊的身份,但他首先也是一个公民,那么他如果遇到这些问题和事件,他应该像一个普通的公民一样运用法律武器。 但是很遗憾的是,记者被打往往是被看成是特殊事件,可能得罪的是有权势的某些力量或个人,所以要诉诸法律困难很多,因为我们都知道司法不公的问题还很严重的存在,所以在这方面,我们希望记者的同仁组织、专业组织,像记协应该在发生这类事件的时候,立即发表因为关注的声明,同时,敦促有关行政和司法部门处理有关肇事者,没有结果绝不罢休,很遗憾记协在这方面的作为有限,经常听不到他们的声音,只能有网民在在网上传播一些不是很准确的信息,发表甚至一些偏激的言论。所以我想,我们的司法,包括立法都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我们的行业组织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因为既然叫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联合会,那它至少是在形式上是代表全国新闻从事者的,他们不能失职。 从国际经验看,其实中国记者的境况并不算很差,至少生命受到威胁,甚至为此付出生命的人不是很多,像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墨西哥、哥伦比亚等等,记者经常被黑社会、贩毒集团枪杀,但是很多英勇的记者继续从事舆论监督,确实出现了很多可歌可泣的人物和事迹,但是也不能因此认为我们中国的记者的工作就没有风险,记者被打损失是个别现象,但是很多情况之下,虽然记者没有在人身方面遇到一些威胁,可是他的报道经常被无缘无故的扣压,这可能是更突出的问题,所以我想,如果要保护记者,应该是从他的采访权,报道权,包括人身保护结合起来看,不能只看到某些表面的现象,当然我们相信,记者也并不比普通公民在人身安全方面享有什么特权,记者也要有一个正确的心态,你从事这工作就暗含着一种危险。
[嘉宾主持:禹建强]大家都知道,记者采访不是为了个人私利,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为了公共利益,而使自己身处险境的,那么,记者在采访时被殴,是否能得到特别的法律保护?请嘉宾回答。 [特邀嘉宾:张 积]近年来,频频出现记者在执行正常采访任务的时候遭到殴打的现象,那么在记者不幸遇到这样的情况的时候,怎么办呢?应该说我国的法律从《宪法》《刑法》《民法》以及其它的一些法规都有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的规定,这些法律都是记者保护自己的法律依据,那么根据这些法律记者可以寻求法律的救济。一般来说有这么几个途径:一个途径是需要各级记协反映,向记协申诉,记协是记者的娘家,记协有责任保护记者的权益,实际上中国记协早在1998年就成立了维权部,专门负责受理有关的申诉,这几年记者维权部在保护记者权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所以记者遭到殴打以后,可以立即向各级记协申诉;再一个途径就是立即报警,记者被打以后应该立即报警,让公安部门尽快的介入,调查事情的真相,制止侵犯记者权益的行为;第三个途径就是提起诉讼,如果侵犯了记者的人身权,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那么记者应该寻求司法的救助,在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曾经明确表示人民法院要坚决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
[杨过110]时常听说记者被打,请问这是媒体炒作还是记者真的老被人打? [嘉宾主持:禹建强]这个不是媒体炒作。根据中国记协维权委2003年对九个省区市的16个城市进行的调研(回收各级媒体共1476名记者的问卷),超过半数的记者在新闻采访中遭遇过不同程度的阻挠。中国记协维权委的一位负责人指出,在客观上,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维权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目前记者维权主要依靠宪法、民法、刑法等,虽然也出台了有关新闻工作者的司法解释,但只是原则规定,不够细化,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掌握尺度。 [漫游世界]揭露或批评性采访和报道极容易引起被采访对象的反感,并且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阻扰,这些阻扰不仅是来自社会的,也有来自政府的腐败官员的,他们总是不择手段的阻碍记者的采访活动,包括对记者的人身伤害。 [特邀嘉宾:展 江]我前面讲过,记者被打引人关注,但是如果我们统计一下,一年到头这样的事件相对于我们这么大的国家,这么多的人口,这么大的记者队伍,还不能说很多,能够通过媒体报道的顶多就是一二十起吧,我认为,媒体借机炒作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我也说过,记者不打打大的人通常都是有点来头的,如果想炒作,那可能会遇到更大的麻烦。所以具体的情况我们一定要通过各种比较准确的多方面的信息来了解,武断的下结论可能不是很妥当。 [大眼睛猫咪]温冲被断指后,由于记者等新闻从业人员长期为受众灌输的“我们的安全很难得到保障,我们的事业多么伟大等等”观念的影响,许多人在网上呼吁要加强对记者权益的保护,可是最后真相大白了,原来这和温冲记者的身份无关。请问各位老师是如何看待的? [特邀嘉宾:展 江]温冲事件是一个个案,个案就是个案,对这些问题只能逐一考察,不能一概而论,既不能说温冲事件反映了中国的整个新闻记者的处境,也不能说温冲事件和现实没有任何联系,当然了,我们说,记者不应该有特权思想,实际上,有些记者还是有这种想法的,有高人一等的地方。无论是像过去机关报的记者,认为自己是 高高在上的训话者,还是今天有一些有追求的记者认为自己是青天,这些看法都有不合适的地方,如果记者把自己看成是青天,理应得到全社会的拥戴、保护,也是有问题的。此外,中国记者人身安全,问题可能会比过去多,但是比比今天的俄罗斯和许多拉美国家,问题还不算特别严重。
[嘉宾主持:禹建强]在做批评报道的时候,如果记者有备而来的话,遭到人身侵害会小一些,那么,记者应该怎样预防人身侵害的发生? [特邀嘉宾:张 积]目前,进行批评性报道的风险是很大的,很多记者为此而付出了血的代价。对记者来讲一方面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更好的保护自己,在明知道采访报道充满很大风险的时候,那就最好与当地的执法部门联系,求得他们的帮助,这样可以减少一些风险。 [特邀嘉宾:展 江]这个问题不容易说清楚,但是我想,记者如果保持自己的相对客观的中立的身份是比较有利的,不要轻易表现出对谁的愤怒、仇视,把采访对象看成是我的工作对象,而不是斗争对象,也不是拉关系的对象,这样你的心态平和,你的态度从容,就不容易让人认为你是谁的支持者,我想这是基本要求。其次,记者也要对可能发生的事情做某些预测,虽然是很困难,比如说,有没有黑社会势力卷入,如果有,发生不测事件的机率就比较大,此外,和执法部门也要避免直接的冲突。另外,如果能在采访的当地找到一些可以联系的朋友,留下你的联系方式,也是必要的。 [史记ggggg]说真的我觉得被打的记者还是少数的,就像中国对外国的出口遭到反倾销被诉至法庭,一天到晚媒体吵的凶,可是这些被反倾销的还占不到我们出口总量的百分之三?再吵记者被打,本来记者没觉得有多大委屈,他们现在也已经很委屈了。
责编:青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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