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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代电视媒体如何维权?
作者:《电视批判》栏目专稿 发布时间: 2005-3-24 14:08:59



  3月23日19:00,CCTV.com特别邀请到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京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副教授吴景明共同做客《电视批判》论坛,与大家共同探讨:消费时代电视媒体如何维权?
  吴景明副教授认为电视媒体对于维权可以发挥比其它媒体更强的作用:电视作为传媒的一种,它有更直观、音形并貌的特点,接受电视信息不需要受过很高的教育,也不需要像互联网那样掌握最基本的技能,所以它在消费维权方面比其它媒体有更多的优势,但是电视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起到的也只是警示、宣传、说明、告诫作用,但是电视可以为政府的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及时提供一些消费专业的热点、难点等信息,也可以为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供一些知识和信息,它的维权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
  董京生认为电视媒体在为消费者维权方面有三点需要加强:一、传播消费知识;二、揭露消费侵权;三、不做虚假广告。目前,我们国家正处在消费升级的时期,新的消费领域不断出现,而且发展很快,这就需要电视媒体要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传播正确的消费观念,消费的法律知识和各方面的消费的知识,目前,有些这样的节目,但是深度还不够,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也有所欠缺,希望能够加强。揭露消费侵权方面,有不少节目在做,有的社会反响也比较大,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有的节目内容要考虑到种种因素而不得不改,或不能播出,这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利。广告也随着电视媒体传播而具有了很强的传播能力,特别是家庭的传播能力,电视广告价位远远高于其他媒体广告,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由此,从维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说,电视媒体广告要真实合法,如有误导虚假广告,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将非常不利。
  当晚不仅很多老网友参与了探讨,一些在维权路上遇到很多困难的网友也充分进行了探讨,最高在线人数达到了9826人。

开场问候

  【网络主持人:张青叶】各位网友,大家好!今晚特别邀请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京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副教授吴景明共同做客《电视批判》,与大家共同探讨:消费时代电视媒体如何维权?请嘉宾们先跟网友打个招呼!
  【特邀嘉宾:吴景明】开场白: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来作客和大家一起讨论有关消费维权的问题,欢迎大家就有关问题提出各种问题和意见,共同讨论。
  【特邀嘉宾:董京生】开场白:各位网友晚上好,有幸在此和大家交流,希望大家讲真话、讲实话。事先声明,以下内容都是我个人看法。谢谢!
  【面包屑儿】董老师讲得很实在啊。

 


责编:诗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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