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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媒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责任
——论CCTV.com《网评天下》的舆论引导
作者:CCTV.com负责人  刘连喜 发布时间: 2005-4-11 17:06:46



  三、网络媒体关注弱势群体的社会问题 促进公平正义

  “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其过程必将是复杂的、艰巨的,也是长期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许多不和谐因素值得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如腐败现象、收入差距、城乡差别、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下岗失业人员安置问题、环境污染、国有资产流失等等影响到构建和谐社会的诸多问题,不是在短时期内可以解决和理顺的。
  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的核心都是以人为本。媒体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要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公民的利益,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网络媒体也是党和人民的喉舌,为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大多数人民服务是其义不容辞的职责。但在国民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的过程中,一些媒体从自身利益出发,出现了“嫌贫爱富”的倾向。“成功人士”成为其主要服务对象,而为普普通通的公民特别是困难企业职工,下岗工人、农民服务的节目比例越来越低。
  “网评天下”积极地关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与中央各大重点时政论坛一起探索促进社会正义的传播形态与方式。像孙志刚一案:2003年4月25日,广东的《南方都市报》刊发了《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一文,南方那些嗅觉灵敏的市场化媒体很快被告知对孙志刚案“不得继续报道”。一时间传统媒体集体“失语”,尽管当时媒体言论空间正经历着由“非典”带来的“小阳春”。坚冰最后还是被互联网打破。人民网最终以《谁为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负责》为题转载了《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并由此引发了互联网上的风暴。
  传统媒体作为沟通公众与政府的中介,它并不能完全中立,权威的舆论监督权所带来的显性责任反而会让它在热点事件发生时有很多顾忌,一些地方或部门滥用权力而问讯媒体“为谁说话”的责难对媒体是一种压力。传统的言论监管制约了传统媒体,使其不但说话谨慎、保守,而且还会使它在很多情况下保持缄默。
  像“宝马撞人案”也是明显一例:2003年10月16日至12月20日,在案发到审判这一阶段,黑龙江当地媒体曾对事件进行了及时的报道。《黑龙江晨报》曾发表述评,“该判的判了,死的死了,只有‘宝马’疯了。”作为评论,倾向性非常鲜明。12月20日至2004年1月8日,在“判二缓三”的审判结果出来后,传统三大媒体的平淡与网络上民意诉求的强烈形成鲜明对照。网上评论文章越来越多,“你是不是如同我的母亲——致宝马事件里的农妇……”这件事还激发了许多民间诗人的激情,由此衍生出少见的网络诗歌。人们提出了“宝马案”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我们未来生活这一严峻问题。网络媒体的“热”与当地媒体的“冷”形成了反差。“宝马案”审完后,当地传统媒体不再进行任何报道。1月9日以后,各大传统主流媒体在网络传播的强力冲击下才又开始介入,使得“宝马案”的重新审理日趋明朗。
  进入2005年,《网评天下》将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用先进手段主动占领网络阵地”的指示精神和李长春同志讲话要求,在央视国际致力于充分发挥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作用,更好地进行网络评论舆论引导和斗争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打造《网评天下》这一品牌栏目,发挥号召力,提升竞争力,向建设国内一流网上论坛迈进。我们将努力把央视国际网络建设成为“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时、全面、准确地传递给各方面群众的畅通渠道”,建设成为“全体群众向党和政府反映意见和建议的畅通渠道,关注人民群众合理的利益要求,在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发挥网络媒体的重要责任。”


责编:青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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