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扬 |
|
| " class=text>【特邀嘉宾:毕根辉】《经济与法》做得不错,用案例说明层层递进,用电视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诠释法律条文,我个人认为这个节目应该做成精品,要做成精品,应该在理论和专业深度上更加突出,更加细化,办出特色。
|
| " class=text>【特邀嘉宾:尹田】从实际情况看,在全国范围内几乎每一家电视台都开设有一个或者几个法制频道,或者与法制相关的栏目。其收视率都非常高,各有特点,各显其风采。在群众中享有非常良好的声誉。关注法律问题,了解法律知识,已经成为民众的生活方式之一。所以中央电视台作为最重要的媒体,不仅有必要开设法制频道,而且要把法制频道办成一个法律宣传普及中心,成为法律信息的集散地。
|
| " class=text>【漫游世界】一个成功的法治节目应当是专业化与大众化的有机结合,是法律条文与具体案例的互释,也应当是电视语言生动形象与法律语言简要精确的相映成辉吧。 |
| " class=text>【《经济与法》热心观众】我觉得《经济与法》更有深度。
|
|
|
|
批评 |
|
| " class=text>【法眼对法眼】我认为,电视只有做到这个层次上才是面对多数人的电视,它的普法才能深入人心。否则,单纯的说罪案,会教唆犯罪营造不安定氛围,单纯地解读法律条文,就只有律师关心,只有做到人性的层面上,才可能把法律事件变成对多数人有意义的公共事件,也才会吸引多数人关心。《说法》要多体现不同的声音。 |
| " class=text>【特邀嘉宾:毕根辉】我认为目前的《经济与法》在利用电视化的手段,在展示一个典型案例中还有些值得探索的部分,比如,节目的形式还可以更多样化一些,根据案例的情况,采用不同的形式进行制作。另外,《经济与法》的节目都是已经有结论的案件,因此,在制作过程当中,还可以设计一些悬念,而这种悬念是考验编导、记者的智慧,让观众随着案件的进展,逐步了解当事人双方在哪些方面出现了问题,最后,通过法院的判决和法律专家的点评,将案例所涉及到的法律条文完整地展示在观众面前,从中受到教育和启示。
|
| " class=text>【特邀嘉宾:孟莉】对一些重大案件还缺少我们的声音,时效性还不够,不过好在我们已经认识到了。 |
|
|
|
理性思考 |
|
| " class=text>【特邀嘉宾:毕根辉】法制类的节目在节目制作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将法律节目过分地向娱乐性发展。目前有些法制节目有过分娱乐化的倾向,法制节目和娱乐节目有很大的不同,娱乐节目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有很多虚构的成分,但是法制节目不能有虚构的成分,必须以事实说话,以法律为准绳,制作中客观、公正。 |
| " class=text>【特邀嘉宾:尹田】《经济与法》节目所选择和报道的具体案例都是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并经过法院做出判决的案件。因此,法院判决所认定的具体事实是进行案情分析的基本依据。但是对于各方当事人对于所发生事实的具体描述,节目中也可以进行展示。
|
| " class=text>【特邀嘉宾:陈红】我们认为《经济与法》应强调规则的力量,用规则来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种种矛盾,用规则来打动观众,我们期望以“规则”为核心构建而成的节目理念,将使得《经济与法》拥有一片独有的、可拓展的生长空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