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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精华
· 开场白
· 《经济与法》是做给谁看的?
【网络主持人:邢立双】请问几位嘉宾,《经济与法》是给谁看的节目?就是说观众定位如何?
【特邀嘉宾:陈红】经过分析和判断,最终我们把《经济与法》的视角放在了用“规则”二字。我们发现在市场经济时代,很多尖锐不得不对簿公堂的矛盾,粗看起来是否分明,而细究之下却难分对错,这时候道德和常识往往是苍白无力的,唯一能解开这些死结的,只有法律所代表的游戏规则。基于这一认识,我们认为《经济与法》应该强调规则的力量,用规则来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种种矛盾,用规则来打动观众。我们期望以“规则”为核心构件而成的节目理念,会使《经济与法》拥有一片独有的、可拓展的生长空间。
· 《经济与法》的受众定位与收视效果
【特邀嘉宾:陈红】2003年2月10日以后,《经济与法》的收视率处于急速爬升的状态,在很短的时间《经济与法》的收视率在二套基本固定在前五名之列,是二套所有专题类节目的收视冠军,我们对目前的收视状况基本满意,也非常感谢观众对我们的支持,我们希望今后能够有更好的收视率,也请观众继续支持我们!
【特邀嘉宾:毕根辉】《经济与法》是一个成功的栏目,它是一档专利类的法制节目,所谓专题类的法制节目是指对受众普遍关注,具有典型性的法制事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深入报道,展示该事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揭示当事人的内心世界,并从法律的角度予以准确、透彻地剖析,从而它的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的电视节目。在这些方面,《经济与法》做得不错,用案例说明层层递进,用电视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诠释法律条文,我个人认为这个节目应该做成精品,要做成精品,应该在理论和专业深度上更加突出,更加细化,办出特色。
· 法制节目应该注意些什么?
【特邀嘉宾:毕根辉】法制类的节目在节目制作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将法律节目过分地向娱乐性发展。目前有些法制节目有过分娱乐化的倾向,法制节目和娱乐节目有很大的不同,娱乐节目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有很多虚构的成分,但是法制节目不能有虚构的成分,必须以事实说话,以法律为准绳,制作中客观、公正。关于怎样做好配合呢,我想栏目制片人会有一个很好的解释。
· 探析《经济与法》不足与原因
【特邀嘉宾:尹田】我认为法制节目应当逐步加强对于法律生活的更为深入的介入,不仅展示现实法律生活的真实面貌,而且应当思考和寻找建立更为合理的法律秩序途径。因此,对于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利益纷争或者法院已经做出判决的案件,法律节目也可以进行必要的评价,客观地反映不同的声音,引起人们的思考和讨论。目前,《经济与法》所选择的案例还仅仅局限于已经有法院生效判决的案件,同时对于法院的生效判决基本采用肯定的立场。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这个栏目的活力与创新。
· 《经济与法》的选题策划与形式
【特邀嘉宾:陈红】选题的确是一个节目成败关键的因素,据我们的调查和分析,就《经济与法》来说,与观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碰到的法律问题更受观众的信赖,比如小公司纠纷、房屋买卖纠纷、夫妻双方财产的分割,遗产继承、借贷纠纷等,这类选题往往会更受观众的青睐,收视率也会更高一些。我现在手里就有一份上上周的收视报告,我发现在这周的五期节目中,物业管理纠纷的这一期和借名买房的纠纷这一期收视率都特别高。
· 《经济与法》面临的挑战与前景
【特邀嘉宾:陈红】我们也非常关注社会与法频道的筹备,法制节目越来越多,人们越来越关注法律节目,对我们来说是动力,也是压力。《经济与法》栏目作为二套黄金时段播出的栏目,我们不仅承载着观众的希望,也承担着越来越高的收视率要求的压力,有压力我们认为是好事情,有压力才有动力。《经济与法》要想在全国300多档法律节目中立足,首先要强化我们自己,我们会不断的寻求自己特有的定位,我们会不断的在内容和形式上创新,我们的目标是创意为先,贴近为本。
· 结束语
观点交锋
赞扬
" class=text>【特邀嘉宾:毕根辉】《经济与法》做得不错,用案例说明层层递进,用电视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诠释法律条文,我个人认为这个节目应该做成精品,要做成精品,应该在理论和专业深度上更加突出,更加细化,办出特色。
" class=text>【特邀嘉宾:尹田】从实际情况看,在全国范围内几乎每一家电视台都开设有一个或者几个法制频道,或者与法制相关的栏目。其收视率都非常高,各有特点,各显其风采。在群众中享有非常良好的声誉。关注法律问题,了解法律知识,已经成为民众的生活方式之一。所以中央电视台作为最重要的媒体,不仅有必要开设法制频道,而且要把法制频道办成一个法律宣传普及中心,成为法律信息的集散地。
" class=text>【漫游世界】一个成功的法治节目应当是专业化与大众化的有机结合,是法律条文与具体案例的互释,也应当是电视语言生动形象与法律语言简要精确的相映成辉吧。
" class=text>【《经济与法》热心观众】我觉得《经济与法》更有深度。
批评
" class=text>【法眼对法眼】我认为,电视只有做到这个层次上才是面对多数人的电视,它的普法才能深入人心。否则,单纯的说罪案,会教唆犯罪营造不安定氛围,单纯地解读法律条文,就只有律师关心,只有做到人性的层面上,才可能把法律事件变成对多数人有意义的公共事件,也才会吸引多数人关心。《说法》要多体现不同的声音。
" class=text>【特邀嘉宾:毕根辉】我认为目前的《经济与法》在利用电视化的手段,在展示一个典型案例中还有些值得探索的部分,比如,节目的形式还可以更多样化一些,根据案例的情况,采用不同的形式进行制作。另外,《经济与法》的节目都是已经有结论的案件,因此,在制作过程当中,还可以设计一些悬念,而这种悬念是考验编导、记者的智慧,让观众随着案件的进展,逐步了解当事人双方在哪些方面出现了问题,最后,通过法院的判决和法律专家的点评,将案例所涉及到的法律条文完整地展示在观众面前,从中受到教育和启示。
" class=text>【特邀嘉宾:孟莉】对一些重大案件还缺少我们的声音,时效性还不够,不过好在我们已经认识到了。
理性思考
" class=text>【特邀嘉宾:毕根辉】法制类的节目在节目制作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将法律节目过分地向娱乐性发展。目前有些法制节目有过分娱乐化的倾向,法制节目和娱乐节目有很大的不同,娱乐节目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有很多虚构的成分,但是法制节目不能有虚构的成分,必须以事实说话,以法律为准绳,制作中客观、公正。
" class=text>【特邀嘉宾:尹田】《经济与法》节目所选择和报道的具体案例都是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并经过法院做出判决的案件。因此,法院判决所认定的具体事实是进行案情分析的基本依据。但是对于各方当事人对于所发生事实的具体描述,节目中也可以进行展示。
" class=text>【特邀嘉宾:陈红】我们认为《经济与法》应强调规则的力量,用规则来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种种矛盾,用规则来打动观众,我们期望以“规则”为核心构建而成的节目理念,将使得《经济与法》拥有一片独有的、可拓展的生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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