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9日,台播音员、主持人业务指导委员会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结合近期国家广电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加强我台播音员、主持人自我管理和自觉意识,提高我台播音员、主持人整体素质。
会上,委员们认真学习了王太华局长在全国广电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赵化勇台长的四点公开承诺,并向全台播音员、主持人发出《中央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承诺倡议书》,号召全体播音员、主持人为维护中央电视台的名誉,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承诺倡议书包括五方面具体内容:
(一)、遵守《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央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自律。
(二)、自觉维护中央电视台的节目品质和格调,不片面追求收视率,不迎合低俗趣味。
(三)、努力提高政治素养、文化内涵,保持外在形象和内在素质的和谐统一。
(四)、树立正确的公众人物观念,不私自外出从事各种社会活动,不参加商业演出和营利性活动。
(五)、在节目中规范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承诺倡议书强调:所有播音员、主持人应本着“言有物、人有格”的标准,加强自身修养,严于律己,正确对待地位、名利,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正派,以自己高尚的道德操守,良好的职业形象,提高群众对电视播音员、主持人的信任,提高中央电视台的社会公信力,维护中央电视台的良好形象,为党的新闻事业增光添彩!(人事办公室 张玲)
责编: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