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 多给孩子点“危险教育” 南:从昨天开始,紧张忙碌了整整一学期的学生们迎来了他们的暑假,这对学业负担很重的学子们来说,实在是一个难得的放松身心的机会。
是啊,尤其是在酷热难耐之际,游泳更是学生们在暑假普遍选择的放松形式。但这也引发出一个年年都会出现的问题——安全问题。每年暑期,都会有很多花季少年因溺水而丧生,这实在是一个令人痛心的问题。
没错,正如文栋所说的那样,这的确是一个老生常谈而又不得不谈的重要问题——青少年安全问题。进入暑期以来,因游泳特别是在非正规游泳场所游野泳而意外死亡的惨痛事件已有很多起了。因溺水死亡,在我国青少年学生意外死亡人数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天气炎热,大家就想办法消暑降温,泡在游泳池里,是最实惠的方式了,还有人喜欢到免费的天然游泳场所享受凉爽,比如:水库、河里、江里、湖里和大海里,甚至随便找个岸边立着“禁止游泳”的牌子的河塘、水渠、大水坑都能游。大多数选择在这些非正规场所游泳的人,都抱着侥幸的心理,大伙都去,也没见谁出事啊;当然,有些人是属于没办法,他也想到游泳馆或者游泳池,但苦于要么人太多,要么收费太高,要么离家太远、或者干脆没有,索性,就随便找一个水泡子得了。事实上,大人往往会成为孩子仿效的对象,有的家庭甚至是爸爸带着儿子一起去小河沟里游野泳,这就更不值得提倡了。目前已经进入了青少年安全事故的多发期,意外伤害成为威胁青少年安全的“头号杀手”。我国政府从1996年起,就把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的安全教育日都确定一个主题。比如1998 年的主题是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安全。2003 年的主题是大力提高中小学生及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今年的主题是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但即便如此,每年仍有悲剧不断发生。6月17日江苏省仪征市陈集镇3名中小学生游泳溺水死亡,6月18、19日两天中,河南省郑州市先后有3名中小学生溺水身亡。6月29日,江苏省南京市5名刚放假的孩子在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上海有一家保险公司做了一个统计,溺水、车祸、煤气、坠楼是学生意外死亡四大元凶。这家公司的“2004年6月至2005年5月学生险理赔情况分析”显示,溺水已成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元凶,车祸、煤气中毒、坠楼分列第二、三、四位。在该公司总共承担的近100万人次的中小学生中,意外死亡理赔的有129人,这129人中因溺水身亡的总共是47人。在这47例溺水死亡事件中,有44例发生在郊区的非正规游泳场所。数字是枯燥冰冷的,但它的背后却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足以令人触目惊心。游泳是一项对身心都有益的运动,但它也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青少年学生和未成年的孩子在水上进行活动,尤其是在那些非正规场所游野泳,潜在的危险非常大。对于大多数学生而言,在游泳时首先没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其次,在意外发生时,由于年轻,心理不够镇定,生存自救能力不强。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危险。为了防止悲剧重演,在平时就努力培养自我保护能力是非常必要的。下面我们就听听游泳教练的看法。同期青少年学生是国家、社会的未来,我们不能坐视孩子们屡屡由于游泳、玩水而发生溺水身亡事故。我们在致力于教育孩子们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同时,更应该尽可能给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游泳环境。比如开设更多的游泳场所,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措施,配备相应的救护力量和救生措施,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孩子们需要多一点“危险教育”,而我们成人则需要多一点努力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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