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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资料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CCTV.com  2009年03月31日 10:12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西部网  

  关于印发《第十三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证件资料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主办、支持、协办单位,各省区市代表团:

  为了做好第十三届西洽会证件资料发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第十三届西洽会证件资料发放管理办法》印发你们。

  附:《第十三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证件资料发放管理办法》

  第十三届西洽会证件资料发放管理办法

  一、人员证件

  本届西洽会证件分为嘉宾证、代表证、工作人员证、记者证、布展证、撤展证和各种车证,其中工作人员证和记者证需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各种证件使用范围如下:

  1、贵宾证:中央部委和参会代表团副省级以上领导和国外、港澳台VIP客人,开幕式时佩戴鲜花和贵宾条,会期考察展馆佩戴VIP嘉宾证。

  2、嘉宾证(VIP):中央部委参会代表,各代表团副厅级以上领导及港澳台同胞和国外重要嘉宾使用。

  3、代表证:参展参会代表使用,证面加印条码。

  4、工作人员证:执委会各机构工作人员使用。证面加印条码,并贴二寸彩色照片。

  5、记者证:参会的国内外记者使用,证面加印条码,并贴二寸彩色照片。

  6、布展证:参展单位布展人员使用,每个展位三个布展证。严格按证件编号登记证件使用人信息。

  7、撤展证:参展单位撤展人员使用,每个展位三个撤展证。严格按证件编号登记证件使用人信息。

  二、车辆通行证

  第十三届西洽会期间实行交通管制,为工作方便,印制专用车辆通行证,所有车证必须填写车辆牌照号,否则通行证无效。执委会办公室根据各代表团参展参会人数配发车证,所有带证车辆严格按照车证背面所注规定执行。

  1、贵宾车证、嘉宾车证:参展参会的贵宾、嘉宾车辆使用。

  2、工作车证:各省区市代表团、执委会各工作机构及对口接待等相关工作车辆使用。

  3、代表专车证:代表团从驻地至展馆接送代表车辆(大巴车)使用。

  4、布(撤)展车证:各代表团布(撤)展车辆在布撤展有效期间使用。

责编:刘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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