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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为何办不好?--对辽宁海城学生中毒事件的反思(金达欣)
04月15日 13:33

  国家有关部门曾先后推出过三项中小学生营养干预措施:一是学生营养餐,以城市为单位实行,先在北京试点,再逐步推向全国;二是东北三省学生豆奶计划,学生饮用的是以大豆为主要原料的豆奶,此次中毒事件即为此类;三是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由农业部等多个部门联合组织实施,学生饮用的是鲜牛奶,目前在全国部分大中城市推行。

  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直接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当今有不少少年儿童由于偏食、挑食,而造成营养缺乏,不少发达国家都重视这一问题。因此,采取营养干预是必要的。而且由学校推行远比在家实行更有效。

  不过,问题在于怎样也采取“干预措施”,把这件好事办好呢?国家有关部门在推行中有一系列严格的规定。例如,学生饮用奶必须是用特制专用设备生产,常温下保持期可长达6至8个月的超高温(瞬间)无菌奶;只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和程序认定的生产企业才有资格生产学生饮用奶;进入学校的学生饮奶必须在包装上印上“中国学生饮用奶”专用标志等。那么,人们不禁要问,造成目前有1人死亡、2555人有“不良反应”(据媒体报道)的鞍山市宝润乳业有限公司,是否经过“规定和程序认定”?其生产的豆奶又达到了标准没有?据悉,在海城市同类豆奶仅3角钱一份,而该公司给孩子们的豆奶竟达每份6角钱,利润是不是过高了呢?有关部门能否立即查封该公司帐户,至少从帐上查一查其“背景”呢?虽然大家(我想也应包括该公司)都不愿意发生这事,但其中疑问太多。假如有的“校服”(有些学校校服质量太差),可能弥补了有的“教育经费不足”,家长也认了,可这是入口的饮料,是浇洒祖国的花朵,怎能不严格把关,而见利忘义呢?我们常听“再苦不能苦孩子”之说,是否还应加上一句“再坑也不能坑孩子”?

  中毒事件发生后,仍可以让坏事转化为好事。如果当地新闻媒体不沉默,报道事情真相,以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也许李洋的病情不至于那快恶化,事态也不至于发展到今天。应该说,当地的媒体对情况最熟悉,最有发言权,我们也相信我们的新闻工作者一定会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协助当地政府处理好这一突发事件。让人们失望的是,这件事也没办好。中毒事件3月19曰发生后到4月4日李洋死亡,直到4月9曰,媒体才陆续报道(但央视网站的“网评天下”早有反映)。这又说明了什么问题呢?是记者们不动笔,不拿话筒吗?按常规,记者写稿后要经版面编辑,再经部门主任,最后经总编。不过,“重要稿件”也许还给有关领导送审。这些程序是必要的,一个人校对难免出差错。那么,究竟是哪里梗阻,而使中毒事件在当地报上无字、广播无声、荧幕无影,现在却蜚声媒体,要为新时代新闻史写上另类一笔?戏言耳!据我愚见,如实报道,只能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消除不安定因素,这次国家对“非典”的处理,便是一例。再则,在信息时代,还能搞愚民政策,天高皇帝远,一手遮天吗?人民有知情权呵,我想,如果朱总理知道此事,又会动感情了。这不,我都难以控制自己了,尤其看到左边的图片。不过,相信我们的温总理也会妥善处理好这件事。不是吗,想想98年抗洪,温总理也令人肃然起敬呵!

  中毒事件发生后,作为医务工作者更有义务有责任协助政府处理好善后事宜。让人们再一次大跌眼镜的是,有些医疗专家们也没把这事办好。致病的原因是什么?这是大家都关心的。事故发生几天后,鞍山和海城市两级专家作出的结论是“定性食物中毒及致病物质不明的食物中毒证据不足,中毒之说不成立”。4月2日,才有了省地市专家的结论:“是一起致病因质不明的食物中毒”。省地市专家的结论无情地推翻了市级专家的结论。人们只能理解市级专家们由于“技木问题”而论证不准,或许有难言之隐,若真是如此,扪心自问,良心能理解吗?

  诚然,也就这样的结论,也让人不“不识庐山真面目”。一个“致病因质不明”,追究谁的责任?什么是“致病因质不明”?有后遗症吗?朴实地学生的家长只想知道,什么原因致病,怎么治好,孩子如何能早点上学?他们并没有提过多要求。只是求助于俺们的父母官、俺们的专家们啊!网上有帖认为海城的父母官与那个公司有瓜葛,我宁可但愿没有。不然“病情”更复杂,需中纪委也参入会诊?据报道,此事己引起卫生部的重视,卫生部的专家们将在近曰拿出答案。

  事情正在解决,但给人们很多启示。中央一再强调广大干部要做实践“三个代表”的表率,要把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但如何才能从制度让真正保障“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把好事办好,把坏事变好事,让海城中毒事件不在江城、湖城重演呢?!


责编:任今航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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