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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国资委昨日发布《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严格控制职工持有国有大型企业股权,鼓励职工自愿投资入股中小国企。
国企职工原则上仅限持有本企业股权,持有其所在企业出资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的行为均被限制。同时,国企职工投资关联关系企业的行为也被明令禁止。
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层持股,意见稿特别指出,国有企业中已持有不得持有的企业股权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1年内应转让所持股份,或者辞去所任职务。在股权转让完成或辞去所任职务之前,不得向其持股企业增加投资。
责编: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