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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与人口问题的思考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7月11日 17:11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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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与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之间的矛盾,是我国新时期改革与发展进程中面临的主要矛盾。这一矛盾集中反映在农村。“三农”问题不解决,就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不能实现全国现代化,不能实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党中央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目标实现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缩小“三大差别”,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目前城乡居民之间在消费水平、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较大。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表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05》显示,2005年我国城市人口的人类发展指数为0.81,农村为0.67;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5,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容易引发和加剧各种社会矛盾。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贫富之间的差别,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因此,中央提出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快农村发展步伐,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享有平等发展权利,努力形成工业与农业相互促进、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的新局面,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这是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是发展农村生产力。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体现在科学技术的进步、物质财富的增长、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人口素质的提高等方面。人是推动科技进步、创造物质财富、改善生态环境的根本力量,是最重要的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用先进的文化和科学技术武装和教育农民,重视农民的思想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

  农民知识化进程的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步伐,决定着国民经济发展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持久动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是农民。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使新农村建设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民心工程就必须农民做主,也只有农民做主才会真正赢得民心。建设新农村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相信农民、依靠农民,积极推进村民自治,放手让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新农村建设中的具体事务,变“要我建”为“我要建”,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将其内生的改革意愿和外部的改革推动有效结合起来,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从而提高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的重要地位与作用

  流动人口的主体是农民工。农民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从农村走向城市、寻求新的发展机遇的农民工,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创造力,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的群体。

  农民工是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直接与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与城市工人阶级在思想、观念以及行动上融合趋同,具备了产业工人的基本特征。目前在全国就业人员中,农民工已占第二产业的57.69%,第三产业的52%,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成为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流动人口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强大推动力量。据估计,我国流动人口数量已近2亿。不断扩大的流动人口已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动力源,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大量农民从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与优化组合;庞大农民工队伍所形成的人力资源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成为支撑我国制造业持久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同时,大量流动人口到城镇定居和就业,加快了我国城镇化步伐。

  流动人口是推动社会结构变革和社会转型的强大生力军。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自发冲破我国二元体制障碍进入城镇,是平衡城乡、工农差别的新兴力量,开启了打破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帷幕;农民进城务工加强了城乡之间全方位的交往,有利于社会成员向更高社会阶层流动,逐步形成较为稳定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农民进入现代城市务工的过程,实践着“观念催生行为,行为催生习惯、习惯催生文化、文化催生制度”这一先进文化建设的运行机制,有利于实现城乡文化同步发展和农民观念的变革;当代中国农民工群体的不断发展壮大,还将推动国家社会管理制度的创新。

  三、流动人口面临的主要问题

  流动人口中的农民工是当前我国人数最多、社会奉献最大的劳动群体之一,也是合法权益最容易受到损害的困难群体。当前,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外出务工最关心的是五件事:能够找到合适工作、及时拿到工资、劳动安全、工伤大病有保险、子女能上学。这五件事主要涉及权益保护和就业环境,政府需承担主要责任。

  近几年来,中央在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保护农民工权益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对流动人口的认识仍然存在偏差。片面地将治安、犯罪等社会问题强加于农民工的现象,在一些地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由此导致管理服务上的缺位或不到位。

  二是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缺乏保障。现行相关法律不健全、法制不完善,维权渠道不畅、维权环节复杂、维权成本过高、法律援助不力,加之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偏低,使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是流动人口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不少地方在劳动就业、教育培训、子女入学、卫生保健、生殖健康等方面,无论是服务内容,还是公共财政预算安排,都没有考虑到流动人口的需求,甚至存在歧视现象。

  总之,流动人口一方面承担着城市中多数苦、险、累、脏的工种,另一方面却无法享受市民待遇。同城镇职工相比,他们经济上低收入、生活上低质量、政治上低参与、权益上低保障、公共服务上低享受。这些弊端致使极少数流动人口铤而走险,有的甚至走上了具有“自我救助”性质的犯罪道路。如果流动人口的弱势地位长期得不到根本扭转,就会使社会肌体变得脆弱,衍生出一系列社会问题,一些非法的“维权组织”就有可能乘虚而入,造成工人阶级队伍和工会组织的分裂,甚至被敌对势力所利用,成为我国社会安全运行的隐患,造成社会不稳定甚至动荡。

  四、流动人口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流动人口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大多数流动人口是亦工亦农、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两栖人口”。他们在对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代替国家自行补贴了对农业的投入,支撑了农村的发展。

  据统计,全国外出务工农民每年的净收入约3500-4000亿元,占其家庭总收入的65%左右。另外,流动人口还能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农民进城务工的过程,也是培养一代新型农民的过程。他们在城市环境的熏陶下,在从事非农产业的过程中,拓宽了视野,掌握了一定的劳动技能,培育了市场竞争意识,学到了经营管理知识,将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不可替代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将为解决我国流动人口问题,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分布和优化配置提供基本保障。流动人口问题,实质上是农民转移就业问题。从我国国情出发,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既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和现代化方向,又努力避免城市“贫民窟”的出现,实行农民进城务工和就地转移相结合的转移就业策略。而要做到让一部分农民就地转移,不全涌向城市,就必须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向农业的深度广度进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当地吸纳就业的容量和能力。

  城市应将流动人口作为反哺农村的一个重要渠道,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庞大流动人口,是广大中国农民在长期二元体制下自辟生路的先锋,他们频繁流动于城乡之间,客观上为城市和农村搭建起相互沟通、交流的桥梁与纽带。

  城市要以更广的视角关注流动人口,善待流动人口,维护流动人口的各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要加强包括生殖健康在内的农民工身心健康状况与影响的研究,加快改善农民工的劳动条件,遏制职业病窜升之势,提高我国劳动力健康素质和出生人口素质;要将流动人口作为现代文明与先进文化的重要传播伙伴,重视和发挥流动人口在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流动人口问题的解决

  长期以来,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社会事业严重滞后,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这些都是制约农民转变生育观念和行为、制约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最根本、最现实的因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人口计生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

  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把握好这一历史机遇,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做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统筹解决流动人口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一)战略层面。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视野,将流动人口问题作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的重点内容之一,从宏观层面研究、把握流动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及其与新农村建设的相互关系,并提出战略性和建设性的政策意见和建议。

  (二)制度层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产品提供等方面做出制度性的统筹安排,逐步消除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将流动迁移人口逐步纳入城市管理服务体系,构建统一、开放、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信息共享、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部门协作机制,在现有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网络基础上,建立并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网络体系,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提供普惠性、综合性的公共服务。

  (三)工作层面。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现居住地总人口基数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范围,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和生殖健康、优生优育服务,努力提高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水平和流动人口家庭的出生人口素质。发挥人口计生系统网络健全、信息采集准确快捷、优质服务进村入户的优势,完善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为农村人口提供公共服务信息,并引导人口有序流动。

责编:吴晓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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