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晶晶和姥姥乘车安徽老家,途中,晶晶向司机提出下车方便。乘务员告诉晶晶车正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按照规定不能停车。后来晶晶坐立不宁。姥姥要求司机赶快停车。这时路上有一条狗横穿马路,司机看到后慌忙急刹车。站在后排的晶晶顺势摔在了地上后疼得大叫。司机立即将车开往医院。晶晶小腿骨折。姥姥找到公交公司要求赔偿,她认为正是司机不肯停车让晶晶方便又突然急刹车,才造成孙女的受伤,公交公司却辩称按规定高速公路不能停车。急刹车也是为了应付突发事件,并不是故意的行为。所以公交公司不同意支付医疗费。那么姥姥能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医疗费吗?
律师观点:姥姥能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公交公司对此事承担主要责任,因此要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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