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背景:普通老百姓
维权背景:假货充斥市场,却没人站出来维权。
维权故事:1995年3月25日,王海花170元买了两副标价85元一副的日本“索尼”耳机,经鉴定为假货。遂根据《消法》第49条的商品欺诈“双倍赔偿”的规定向隆福大厦索赔, 8个月之后,隆福大厦同意加倍赔偿王海购买的假冒“索尼”耳机。
社会意义:它是我国自《消法》施行以来第一个依据该法第四十九条主张双倍赔偿,向商品欺诈的经营者宣战的案件,它是依法向商品欺诈行为开的第一枪,在我国消费者维权运动中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
责编:赵文
身份背景:普通老百姓
维权背景:假货充斥市场,却没人站出来维权。
维权故事:1995年3月25日,王海花170元买了两副标价85元一副的日本“索尼”耳机,经鉴定为假货。遂根据《消法》第49条的商品欺诈“双倍赔偿”的规定向隆福大厦索赔, 8个月之后,隆福大厦同意加倍赔偿王海购买的假冒“索尼”耳机。
社会意义:它是我国自《消法》施行以来第一个依据该法第四十九条主张双倍赔偿,向商品欺诈的经营者宣战的案件,它是依法向商品欺诈行为开的第一枪,在我国消费者维权运动中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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