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5日,北京某公司职员蒋先生与单位同事一行10人到昌平中商培训中心为自己过生日,蒋先生在就餐中大量饮酒后,进入培训中心休闲娱乐区并要求蒸桑拿。其先到更衣室脱掉衣服,然后独自走入淋浴、桑拿室,在未注意迎面墙上所标注的“泳池”二字的情况下,趟过消毒池从未加锁的塑钢门进入无照明灯开启的游泳池后掉入水深约为1.8米的泳池内,同事袁某发现有人落水急忙呼救,闻讯赶到的培训中心救生员将蒋先生拖上岸。蒋先生经抢救无效于当日20时25分死亡。蒋先生的妻子、母亲及儿子认为培训中心在自己亲人溺水身亡中负有过错,将中昌培训中心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其索赔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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