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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视媒体竞争日趋激烈化、白热化的今天,“收视率”已经成为一个“醒目”而“刺眼”的字眼。说它醒目,是因为它俨然被捧到了高高至上的位置,似乎约定俗成地认为是电视人摩顶崇拜的努力目标;说它刺眼,是因为那光环散发出夺目的光芒,不时地刺痛双眼,引发我们对于媒体未来前途的思考和疑虑,推动我们以“客观”、“公正”的心态探讨电视栏目的传播价值。
收视率=媒体传播价值?
毋庸置疑,在电视媒体发展的进程中,“收视率”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它体现了对于市场的尊重和关注,确立了相对公平的评价标准,推进了电视媒体管理方式的进步,使业界和学界对于媒体传播价值的研究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之上。在一定程度上说,“收视率”的到来无疑促进了电视媒体的发展,通过这种方法可以更好地了解受众的需求,特别是在节目类型上,通过收视率的计算发现电视剧场是受众观看最多的节目,据有关数字统计,省级卫视、地面频道的电视剧占收视比重接近50%,中央电视台2005年电视剧的收视比重也占到了25.8%。然而,随着媒体资源由最初的稀缺到如今的过剩,电视行业正在演绎着一场无硝烟的战争,众多电视媒体为了最大化的吸引受众的眼球和广告收入,已然把收视率作为一个单纯的指标衡量其传播价值,电视媒体的竞争已经转变为对“收视率”的竞拼。鉴于电视剧场对于收视率的巨大贡献,越来越多的媒体不惜花费大量的成本把关注的焦点投向如何提高电视剧场的收视率上。
但是,收视率是否一定能获得期望的效果?以著名的凤凰电视台为例,其通过引进台湾的娱乐节目一直获得较高的收视率,但是这类节目并未带来较高的广告收入,深究其因,一方面是由于是引进节目,缺乏了本土特色,故不受广告客户的青睐,另一方面是由于凤凰的品牌特色主要是新闻和文化专题,娱乐节目并不受其认可。由此可见,把收视率视作评价传播价值的唯一指标,视作广告收入的重要法宝,这种认识是受到严重质疑的,这说明我们还没有把握收视率与媒体传播价值的关系。
众所周知,媒体作为面向社会大众的信息传播的重要途径,具有社会功能,比如传播新闻,具有引导舆论功能,传授知识,具有普及教育功能,文化娱乐,具有陶冶情操功能,所以,媒体社会功能决定其传达信息的本身即是一种具有影响力的讯息,它对于社会大众的意识、观念都会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正是如此,从社会价值出发,在深入理解受众的需求上以获得受众满意为目标才能完整体现媒体的传播价值,这更是放眼于长期利益的表现,而非通过盲目跟风制作品味低劣的节目获取一时的较高收视率。从中,我们可以理解媒体传播价值与收视率的辨证关系,即较高的媒体传播价值会带来较高的收视率,而较高收视率并不意味着较高的传播价值。
如果说中央电视台是整个电视媒体行业中的王冠,那么作为“全国第一剧场”的黄金剧场,正是这座王冠上最璀璨的宝石之一。黄金剧场从受众角度改版后,引发收视率的节节攀升,这种以受众为利益中心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集中优势资源,实施“独播剧”战略,以前所未有的大手笔,强化电视剧资源储备,力争从源头确立电视剧的战略优势,驱动电视剧市场优势资源的集中化发展,利用自身的强大网络覆盖能力和品牌支持为受众提供便利。
2、提供系列受众喜爱的节目内容,引发高收视率。黄金剧场基于CCTV综合频道的广阔平台,并且播出时间紧接在王牌栏目《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之后,一周7天,每天播出两集,满足了观众连续收看的习惯,使21点档收视率得到有效保证。
3、选材精到,吸引力强,提高节目品质。黄金剧场播出的电视剧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内容涵盖历史、古装、抗战、农村生活、都市情感等丰富的题材,这些题材以平和清醒的态度、雅俗共赏的品味,始终强调倡导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强大的社会作用。
由此可见,正确对待收视率,要从一个长远的观念出发,以受众为主体决不是获得受众一时的愉悦,而是深入挖掘受众的精神需求,把人本思想和理性思考融入到节目中去,才能获得有效和强大的媒体传播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