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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标:“爱多案”尘埃落定 原爱多老总获判轻刑
央视国际 2004年10月30日 22:15
接下来上榜的是一个曾经的“风云人物”,这个人就是原“爱多”公司的老总胡志标。日前,广东省高院对有关他的案件做出了二审判决,“爱多案”也在持续4年后,终于尘埃落定。
胡志标的上榜理由是:爱多前总裁,终审二十年刑期改八年。
广东省高院经过对胡志标“挪用资金和虚报注册资金罪”有关证据的重新确认,作出了终审判决:胡志标原有的各项罪名成立,但量刑减轻: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5万。这项新的判决将取代此前一审判决中“有期徒刑20年、罚金65万”的判决。此外,胡志标的妻子林莹的量刑也被减轻。
胡志标是原广东爱多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爱多”于1999年与多家公司签定41份购销合同,之后未如期交付货款。并继续向这些合作公司开出空头支票。2003年6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但证据不足,在胡志标不服上诉后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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