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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两会报道之孕妇权利谁保障(2005年3月8日)  

央视国际 (2005年03月09日 11:40)


  主持人:说到女性权益维护,它包括很多方面。比如说今日说法曾经多次反映过有关家庭暴力的话题。除此以外,在就业过程当中的性别歧视也不容忽视。不知道大家是否听说过女性生育保险制度,这个制度和解决就业当中的性别歧视有着密切关系。

  在辽宁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来自重庆的夏之宁代表针对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提出了四份修改议案。他认为抚育子代不仅是一个妇女个人的责任,也是一个社会责任。妇女的这种责任应该得到法律的保障,社会应该给予她补偿。

  2004年8月,一直渴望做母亲的刘岩终于怀孕了,她盼望这一天整整盼了十年。此刻刘岩完全沉浸在喜悦中,心情特别愉快。她决心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孩子生下来。正当一家人兴奋地准备迎接这个将要诞生的小生命时,公司却派人来到了刘家对刘岩说,如果她休假不来上班的话,就要解除她的劳动合同,这个消息让刘家人感到有些意外。刘岩所在的单位辽宁省科达聚酯氨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刘岩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现在合同并没有到期,公司为什么会在刘岩怀孕的时候做出这样的决定呢?

  公司的负责人说,单位要解除刘岩的劳动合同并不是由于她怀孕企业害怕增加负担,而是因为她在怀孕后没有向单位出具医院的证明,也没有到单位办理相关的请假手续,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于公司的这种说法,刘岩感到十分委屈。1993年她就来到了这家企业,成为化验室的一名化验员,两年后刘岩结婚了,不久便有了身孕。但是由于她每天接触的化学药物是有毒的,可能会对胎儿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为了能有一个健康的宝宝,刘岩忍痛割爱,到医院做了人工流产。同时她向单位领导申请,调换了工作,为孩子的再次到来精心做着准备。

  一年后,刘岩终于有了身孕。然而这种喜悦仅仅维持了两个多月,孩子最终因为刘岩的工作劳累和休息不足而流产了。这次流产对刘岩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一直渴望做母亲的她常常独自流泪。在家人和朋友的劝说下,刘岩的心情渐渐有了好转,想要孩子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终于,一年后刘岩再次怀孕了,此时一家人的兴奋和喜悦是外人所不能体会的。然而命运似乎给刘岩开了一个玩笑,同样是在两个多月的时候,正在上班的她身体突然出现不适,医生检查后告诉她孩子又一次流产了。

  从此,刘岩不愿看到有关孩子的任何东西,更不敢和别人谈论孩子的话题。不仅如此,连续三年的流产刘岩的身体受到了很大影响,孩子对她来说似乎可望而不可即。转眼七年时间过去了,直到2004年8月,当刘岩和丈夫得知怀孕的消息后激动不已。由于这次怀孕太不容易,刘岩无论如何再也不愿失去这次做母亲的机会。考虑到家里和单位离得太远,每天上下班需要倒三次车,并且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呆上三个小时,刘岩和丈夫决定国庆节以后向单位领导提出休假。

  因为这时她已怀孕两个多月,以往的经验提醒她必须时刻注意身体变化,防止再次流产。于是她在家里给领导打了电话,告知自己怀孕的消息。刘岩说自己习惯性流产单位领导是知道的,所以当时接电话的孔厂长满口答应她可以休假三个月。当三个月假期结束时,单位领导打来了电话,说你不上班可以但保险必须得交。

  刘岩说自从她怀孕后公司就停发了她的工资,如今又要求她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刘岩感到企业的这种做法不太合理。然而公司负责人对此却有着不同的看法,孔厂长说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由于刘岩没有拿医院的诊断证明到公司办理休假手续,因此只能算做事假。请三个月的事假公司是完全可以这么处理的。

  听孔厂长这么说,刘岩感到很委屈。她说因为家住得离单位太远,身体又不大方便,考虑到单位领导知道自己怀孕这件事就没太在意,没想到到头来会有这样的结果。但为了避免纷争,刘岩还是自己交纳了780元的养老保险金。2004年11月,就在刘岩怀孕三个月的时候再次出现了流产迹象,不得不住进了医院。

  由于发现得及时,孩子是保住了。但医生建议她必须卧床休息,为了使刘岩能够安心养病,刘岩的母亲给公司的负责人打来电话要求继续休假,但这次公司却没有同意。孔厂长说,公司一共才有40名员工,女职工就有30人,如果人人怀孕后都这么请假企业可受不了。再者说公司跟刘岩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她光休假就要一年,企业的效益从何而来?

  但刘岩认为,自己既不拿企业的工资,也不要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只是希望怀孕期间能在家中休息,等生育完成后再上班,这样的要求并不过分。于是从那以后,刘岩也就再没和公司有过任何通讯往来。她唯一的想法就是能够顺顺利利地把孩子生下来。然而2005年1月15日,一张辽宁科达聚酯氨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与刘岩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送到了刘家,解雇理由是刘岩一直不和公司联系,也不去办理手续。

  刘岩说自己并非有意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只是身体情况不允许,希望领导能够给予特殊照顾。公司负责人说,国家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三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无论怎样也不可能整个怀孕期间都在家中休息,公司已经给了刘岩很大的照顾。如今刘岩休假期满后既不来上班也不和单位联系,按照公司规定应该视为矿工,连续矿工一周公司完全可以和她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领导的态度让刘家人感到非常气愤,他们认为无论怎样公司也不应该在刘岩怀孕期间与她解除劳动合同。经过再三考虑,刘家人决定到公司去一趟。刘岩家人的到来使公司的负责人颇感意外,但很快双方便争论起来。刘岩的家人拿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指出第29条中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公司的负责人也指出,劳动法第25条中规定,包括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如果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企业有权利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这场争辩双方矛盾激烈,最终不欢而散。但无论怎样,刘家人对辽宁科达聚酯氨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在合同期间,要求刘岩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表示不能理解。于是2005年1月18日,刘岩的家人向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主持人:今天我们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全国政协十届委员莫文秀。女性在就业的过程当中可能存在的性别歧视也是目前解决起来比较困难的一个问题。

  莫文秀:我觉得主要还是贯彻执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问题。《企业职工生育试行办法》从95年就实施了,到今年已经10年了。第四条有明确的规定,说不得在妇女的怀孕期、产期、哺育期降低她的基本工资或者是解除她的劳动合同。《劳动法》里面也讲到不得解除在妇女怀孕期、产期、哺育期的合同。

  主持人:现在规定都摆在我们面前。但是作为单位来讲,如果这个企业里面女职工多了,再加上育龄的女职工多了,那对它来讲压力多大啊。

  莫文秀:在现实中确实有这个问题。女职工生育这部分的负担完全由企业来负担是不公平的。有的企业在招工的时候明文规定5到10年不能怀孕。但是如果把生育保险变成一个社会共同的负担,就能够逐步地解决这个困难。

  主持人:生育保险具体操作是怎么运作呢?

  莫文秀:女同志进了企业以后,有结婚、生育的责任,这种责任本来就是一个社会的责任。生育保险制度解决了一系列难以解决的难题。比如生育保险解决了女职工自己的思想负担和家庭负担。第二,这个企业接收了女职工,那么生育保险也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第三,女性在就业的时候会少遇到一些障碍。

  主持人:目前这个生育保险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形式?

  莫文秀:现在还没有进入法律程序。社会保障和劳动部门有生育保险的政策,为制定社会保险法提供了思想基础。

  主持人:我们的记者现在正在会议前方也和代表在一起沟通这个问题。来连线其中一位人大代表,然后沟通一下看看还有什么问题想向您咨询。夏之宁代表您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两会特别节目的演播现场。我的感觉是女代表对这个问题关注的可能更多一些,您作为一个男性的人大代表,您关注这个问题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夏之宁:因为我在重庆市农工民主党里分管妇女工作。我想有两个问题请教一下莫主席,第一个是关于我准备提出的议案,叫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议案。我想听听全国妇联做了些什么工作?也想听听莫主席对这个观点怎么看?

  莫文秀:我首先对夏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对《妇女法》的修改做了一番研究。我认为大家一致同意应该把生育保险纳入进去,所以我希望夏代表的意见能够变为我们人大常委会每一个常委的意见,力度越大的话最后实现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夏之宁:另外我还准备提出《反家庭暴力法》的议案,希望能够进入国家的立法程序当中去,我想听听莫主席做些介绍。

  莫文秀:现在的反家庭暴力确实是全社会关注的,并且这么几年来各省市对反家庭暴力也出台了一些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的法规。据我了解,有十一个省市人大都通过了地方性的条例和法规。

  主持人:现在我们在场的所有男士今后都会和您一样去关注妇女权益保障的问题,因为不管是男性也好女性也好都是这个社会的组成部分。莫主席,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在今年的两会上您关注的焦点在哪儿?

  莫文秀:我提出将妇女生育保险纳入《社会保险法》中。

  主持人:作为一名女性来讲,她和男性在分工上或者说在任务上会有什么不同吗?

  莫文秀:男女两性首先要和谐,和谐才能够形成社会的和谐。从男女方面或者家庭方面都应该首先推进家庭的和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会营造一个社会的和谐。

  主持人:的确,妇女能顶半边天。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明确地给这个天空划上一道界线,实际上这是一片完整的天空,也是一个和谐社会所需要的。在这个社会当中,无论男性也好,女性也好,去共同承担这个社会发展的义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责编:西寻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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