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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声乐、器乐、舞蹈电视参选细则

央视国际 (2005年04月08日 14:23)

  为繁荣我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事业,促进素质教育健康发展,培育文艺新苗,丰富电视荧屏,中央电视台、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在连续成功举办五届大赛的基础上,2005年将举办第六届CCTV世纪少儿才艺展示。

  该活动系每年一届固定模式,已纳入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的年度评奖序列,为国家级最高专家奖。

  一、参选对象:

  凡于1988年8月1日—2002年7月31日出生,并在声乐、器乐、舞蹈方面有一技之长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具体年龄组划分为(以至2005年8月10日满周岁为准):

  幼儿组:3-6岁

  儿童组:7-12岁

  少年组:13-17岁

  二、参选要求:

  1、参选节目内容健康向上,题材新颖,形式多样,富有情趣,及鲜明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声乐和舞蹈参选作品原则上是2003年1月之后创作的作品。

  2、舞蹈(含单、双、三人舞、群舞)

  声乐(含独唱、重唱、合唱、表演唱)

  器乐(含独奏、重奏、齐奏、合奏)

  3、演出服装、道具、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4、每个节目限时5分钟。

  5、参选单位请于2005年6月20日前将节目光盘(DVD或VCD)及报名表、歌谱、曲谱、舞蹈节目介绍(各5份)、年龄证明复印件寄至活动组委会,集体节目要求附全部演员的年龄证明复印件。

  截止日期以当地交寄邮戳为准,逾期无效。

  三、参选方法:

  1、活动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进行。

  初评由专家评委根据参选单位报送的节目光盘进行评选。

  复评和终评由选手现场演出决出成绩。凡进入复评的选手接到通知后于复评前一天到组委会报到。

  复评、终评时间:8月10日-15日

  声乐类:8月9日上午报到;

  器乐类:8月10日前报到;

  舞蹈类:8月12日前报到;

  颁奖晚会:8月17日。

  请选手自留伴奏带备份。

  2、为确保参选节目质量,活动组委会提倡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地市电视台自行在本地举行选拔的基础上推荐节目参选。省市电视台报送节目数量为每个类别按组别划分仅限一个,地、市电视台报送节目总数不超过10个。

  同时活动还鼓励各地群艺馆、艺术培训学校和学艺少儿个人直接报送高水平节目。

  3、参选表请一律写明参选单位(或个人申报)、节目名称、参选人、指导教师、创作人员姓名等、报名后改动无效。如确需改动,皆需原推荐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4、进入复评的节目不得擅自调整人员及曲目,如需变动,必须提前报经组委会批准,否则取消复评资格。

  四、奖项设置:

  声乐(幼儿、儿童、少年三个年龄组共入围复评节目80个,入围终评30个):

  金奖 6名

  银奖 9名

  铜奖 15名

  评委奖、未来之星奖 50名

  器乐(幼儿、儿童、少年三个年龄组共入围复评节目70个,入围终评30个):

  金奖 6名

  银奖 9名

  铜奖 15名

  评委奖、未来之星奖 40名

  舞蹈(幼儿、儿童、少年三个年龄组共入围复评节目70个,入围终评30个):

  金奖 6名

  银奖 9名

  铜奖 15名

  评委奖、未来之星奖 40名

  另设最佳领舞奖、最佳领唱奖、最佳演奏奖、优秀创作奖(每组仅限一名)及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各若干名。特别奖1——2名。

  五、各类单项奖均等同于金奖,所有进入复评的获奖选手及获奖节目均由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广播电视协会颁发证书、奖牌。

                                  第六届CCTV世纪少儿才艺展示组委会

                                  2005-3-27

责编:艳芳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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