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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经济与法):节目开始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份协议书。这份协议书的内容是这样的:“于传敏自愿将房产遗赠给抚养人张淑美,张淑美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对于传敏进行抚养,于传敏去世死亡后,其后事由张淑美操办。”很明显,这是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的签订者就是这两个人,他,房产的拥有者于传敏老人,她呢,就是协议另一方张淑美。两个人签订这样一份协议有什么不妥吗?于传敏老人的女儿说,换作别人,当然没什么问题,可是协议的受赠人是张淑美,那问题可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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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 李莉莉 |
李莉莉 :要我想,有可能她就是图财害命。
一份协议怎么会和图财害命联系上呢?于传敏的女儿说,从这份协议签订的日期来看,那时自己的父亲刚刚住进一家养老院不久。
李莉莉:就在这个短短的一个月,一个月零几天的时间,就跟张淑美之间就签了一份这个遗赠抚养协议书,在这之前,我问他你们两个认识吗?他说不认识。不认识怎么就会简简单单就给了你签订了这一份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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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传敏老人 |
仅仅相识了一个月,就签订了这么一份事关余生的遗赠协议,这本来就让老人的女儿心中生疑,不但如此,受赠方张淑美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她就是老人所在养老院的院长。
李莉莉:我感到她很可怕的,她对我父亲有这个协议书,我父亲死得更快一些,死早一些,她受的利益更多一些,那就是这样子的。
一个养老院的院长,和一个在本院养老的老人,两个人之间签订这么一个遗赠协议,这事情的确透着点古怪。难道这位院长真的是意有所图吗?事实上,就在双方签订这份协议后的第三个月,于传敏老人果然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