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播:周一至周五 20:23
重播:周一至周五 13:30 17:40
《每周一辩》
第四期《悬赏广告》
甲某乘坐一辆出租车,不慎将笔记本电脑等重要物品遗忘车内,甲:天哪,我电脑里面还有很多资料啊。而更为重要的是,甲当时并没有要出租发票,而且自己也记不住是哪家出租公司。无奈之下,甲在报纸上发布声明,称如捡拾归还者将付酬金5000元。不久出租车司机乙某将失物返还给甲,甲支付了5000元酬金。两天后失主甲某心生反悔,向乙某所在的出租车公司举报乙某未主动交还拾得物,使自己损失了5000元。出租车公司接到举报后,责令乙其将酬金返还。公司认为:拾金不昧是我们公司的规定,你违反了规定,因此要无条件返回给失主。乙:我不但对甲某落在车上的物品进行了保管,而且还开车给他送了过去,他也是履行自己的承诺才给我的酬金,凭什么让我返回?
问:司机乙某是否应当返还酬金?为什么?
应当
不应当
 
第三期《废纸与信件》
甲搬进出租屋,常常收到寄给上一个租户乙的信件,甲与乙又联系不上。于是他将乙的信件收好,等着乙来取,可是没多久,信件已经堆积的太多,乙还是没有来取。三个月以后的一天,甲收拾屋子,把信件全部当废纸卖了。没多久,乙找上门,说信函里有合同等重要文书,如果丢失会让他损失十几万,要求甲进行赔偿。
问:等待三个月后,房客能不能卖掉上任租户的信件。为什么?
不能
 
第二期《隐私摄像头》
老板王建设为了监控员工工作,在每间办公室都安装了探头,随时可以观看员工工作时间的表现,适逢夏天,女员工张小颖穿着比较暴露,她发现老板王建设总是看她,认为老板王建设侵犯了她的隐私,而老板认为这是工作需要,因为经常会有员工在上班时间化妆、打电话、干一些私事等等,因此,安装并监视员工的行为并不构成对员工张小颖隐私权的侵犯。
问:老板王建设是否侵犯了员工张小颖的隐私。为什么?
侵犯
不侵犯
 
第一期《劝酒》
张东在饭店宴请朋友,张东和他的这些朋友都爱喝酒,张东为了让朋友们喝的尽兴,准备了很多白酒,张东为人热情,又爱劝酒,朋友们又能喝,于是几个人喝光了好几斤白酒。宴会期间,朋友李西出门上厕所,由于酒喝得太多,下楼时没看清路,从楼上摔了下去,不幸伤断了腿。李西认为,出钱请吃饭的张东应该对自己的摔伤承担责任。
问:张东该不该对李西的伤残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不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