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治理污染经常面临这样的问题,当环保部门查出了问题后,最后由哪个部门来处理,往往因为各个部门分工不清而不了了之。不过今后这种情况可能就不会再发生了。今天,国家正式明确了八大部委在治理污染中具体应该担负的职责。
在环保部2008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会议现场,记者注意到这样的一个细节,现场不仅来了环保部的两个部长,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安监总局,工商总局等8个部委的主要负责人全部悉数到场。这样的会议规格在以往环保部的会议中很难见到。
国家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说:“8部委今后将统一行动,对于屡教不改的地区要严惩一批,彻底解决。”
周生贤告诉记者,“十一五”已经过去两年多的时间了,但是减排任务到今天仅仅只完成了3%,也就是说在剩下的不到三年时间里要完成7%的指标。因此,在今后五年的环境治理中,国家的8大部委将统一联合行动,各自的分工也明确下来。今后国家发改委要将环境准入制度纳入宏观调控,严格执行新开工项目管理,对没有依法履行环评审批手续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
监察部门重点查处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包庇或纵容违法行为,涉嫌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工商部门负责对无照经营的查处,特别是一些已经决定关闭的违法排污企业,工商部门要坚决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并定期复查。
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规划,建设和运行的指导和监管。
安监部门主要对大江大湖沿岸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整治。
司法行政部门要开展环保法律服务,提供法律援助工作。
电力监管机构负责监督我国各大电厂的环保设备安装以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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