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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与房款

 

CCTV.com  2007年10月22日 20:26  来源:CCTV.com  
     
    [内容速览]只要一说房子,那就离不开业主和开发商了。福建省安溪县的一批业主就把开发商给告了。有意思的是开发商又把业主给告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只要一说房子,那就离不开业主和开发商了。福建省安溪县的一批业主就把开发商给告了。有意思的是开发商又把业主给告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马宇驰是安溪县的一名法律工作者,平日里帮助别人打官司,提供法律援助,周围的人都称她为“马律师”。而最近这位“律师”自己却惹上了一场官司。事情要从2003年说起。当时马宇驰一家准备买房,几经比较,决定买下安溪县凤城镇新安路边上的聚贤楼A栋的一套商品房。

开发商先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两证办好以后马宇驰再交剩余的房款。其中,合同的第五条还规定,如果马宇驰在相关证件办好后的30天内未将余款全部付清,林晓东有权将房屋收回,而且不用退还已付的42000元。

马宇驰按约交纳了前期款项,经过一番装修之后,一家人欢欢喜喜地搬进了新居。在新家居住了一年多之后,20053月,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都办了下来。而马宇驰这时却拒绝支付余下的房款。

据记者了解,马宇驰购买的商品房,和我们平常所说的商品房不太一样,因为这栋房子是由当地一处工厂的厂房改建而成的。所以当初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清楚地约定了房屋的有关证件手续办好之后,买方要将余款支付给开发商。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被人称为“马律师”的马宇驰也十分清楚合同的法律效力。可她为什么就不付钱呢?

马宇驰认为自己暂时拒付房款,等你电梯的义务履行了我们同时可以结帐。

可所说的现金现在已经停止使用了,电梯间也已经成了堆放杂物的地方。那么电梯和马宇驰拒付房款又有什么关系呢?聚贤楼共有AB两栋,在看房的时候,经过比较,马宇驰冲着电梯,相中了A栋并购买了A栋的房子,同时准备进行装修。可是电梯却迟迟没有开通。于是他们去找了开发商,却得到了这样的答复。说大家都在装修,如果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很容易损坏掉,所以等大家装修好了以后才给你们开。

到了2004点底,A栋的住户大多装修完毕,入住新居。马宇驰心想这下应该可以用上电梯了吧。

直到20055月,在业主们的强烈要求下,开发商将电梯通电使用。马宇驰这才第一次看到电梯的真面目。

电梯根本不能用,所有报废电梯应该出现的故障它都有,什么卡梯、滑梯、冲顶、蹲底,连警铃都不响。好不容易盼来的电梯居然是这副模样,马宇驰又找到了开发商,开发商答应对电梯进行维修。修是修了,可是这电梯还是让坐的人提心吊胆,而且电梯的情况却不见好转。这让马宇驰非常气愤。

这电梯可以说是高层住宅用户最亲密的伴侣,就说爬楼梯可以健身,但是这年月住高层的有电梯可以不坐,但不能没有电梯,有句广告词说的好:电梯给你的是上上下下的享受,而对马宇驰和聚贤楼a栋的业主来说,却遭遇了上上下下的烦恼。马宇驰等许多业主当初就是冲着有电梯才做出了购房的选择。

受电梯问题困扰的除了马宇驰一家,聚贤楼A栋共11层的住户也是深受其害。于是,马宇驰等住户找到开发商要求他兑现当初的承诺,开发商当初对购房者承诺,要给大家买一部新的,三菱牌的电梯。

可是在马宇驰与林晓东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只注明了电梯为A栋居民共有,电费及维护费平摊。在《承诺书》上也写只写明了将配备电梯专用的备用电源。并没有提到更换新梯的事情。当时开发商只是和业主们在口头上有更换新电梯的承诺。

如今,开发商不愿意更换新电梯,旧梯修又修不好。于是,聚贤楼A栋的业主们向福建省特种设备监督检测所申请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测。2005103日,检测结果出来了,结论是该电梯不符合安全标准,建议更换电梯。然而林晓东却认为电梯交到他们手里面时,泉州市质量监督局都有来,每年都有年检的。后来他们不来打理,以后我们也就没办法,没再管了。

现在电梯已经停用,居民上下楼就只能只靠步行,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虽然马宇驰的家只住在五楼,但是对她来说,电梯却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因为她的婆婆要和她住在一起。如果没有电梯,马宇驰要每天搀着老人上下楼,这对于马宇驰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因为电梯停止使用,上下楼不方便,马宇驰不得不把患病的婆婆送回到乡下老家。

无奈之下要求更换电梯的马宇驰等住户断然拒绝将购房余款付给开发商。随后,作为开发商股东之一的林晓东立即拿着当初双方签订的合同,向马宇驰讨要房款。

在和开发商协商多次都没有结果的情况下,200510月,聚贤楼A栋的31户业主就电梯问题向安溪县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福建省五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然而,因为消费者委员会只有调解权,没有仲裁权,所以我们建议消费者走其它法律渠道。

无奈,聚贤楼A栋的业主们只好准备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正在这时,马宇驰自己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林晓东以马宇驰逾期未付房款为由,要求按合同收回已经卖给马宇驰的房子。

直到现在,这场围绕电梯与房款的两场官司到现在还没有解决,我们首先为那些天天爬楼的住户感到身心疲惫。如果有一部电梯你认为它不安全而无法乘坐和你要选择天天爬楼锻炼身体这是两回事儿。好在法院正在积极为双方做调解工作。但是不得不说,开发商在建楼的时候,不光楼要安全,其相应的附属设施也应该是运转良好和安全的。不管购房合同中是否明确写到这样的条款,做到这些那应该是最基本的要求。试想作为开发商,你会让自己住进这样的商品房吗?就算你会盖房,你会给自己安装一部让人担忧的旧电梯吗? (《法治视界》播出时间 18:05)

责编:边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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