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要人物
庞喜梅:女,36岁,打工妹,软弱、逆来顺受
常宝珠:女,37岁,打工妹。庞喜梅的同乡好友,直爽、泼辣、有维权意识
庞小翠:女,20岁,打工妹,庞喜梅的侄女,年轻气盛
于厂长:男,43岁,某县某服装厂厂长,农民出身,惟利是图
邢科长:男,35岁,某县某服装厂劳资科科长,狡猾
女工甲、乙、丙20——30岁,打工妹。
有一位姓于的农民,二十几岁就进城打工,开了好几年的裁缝铺,十多年前又办起了一家服装厂,当裁缝的时候,大伙儿都管他叫于师傅,现在可都管他叫于厂长啦。但是,就在2007年的年底,这位于厂长却有点儿坐不住了,愁眉苦脸。那到底是为什么呢?
1、某县某服装厂厂长办公室
于厂长坐在办公桌后,一边看,一边挠头,心里很烦的样子。
门被推开,邢科长进来,“于厂长,你找我?”随手把门关上。
于厂长抬起头来,手里扬着份《劳动合同法》小册子,说:“邢科长,这事儿怎么办啊?你到底想好了没?”
邢科长一边往于厂长跟前走,一边说:“于厂长,我想了,可还没想好。”
于厂长急了,站起来说:“邢科长,你可是管劳资的。这眼瞅着还有半个月就到2008年了。要按这上面写的,咱们厂100多工人,还真得挨着个的签合同?”
邢科长:“于厂长,这新的《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就开始实行,要是不跟工人签合同,只要被人捅出去,咱们厂肯定得挨罚!”
于厂长:“可咱们厂有几个工人都干满10年了吧?那合着跟她们还得签那个什么永久的劳动合同?”
邢科长纠正:“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于厂长不耐烦地,说:“反正就那意思吧。可你说要是签那种合同,我要想炒了她们,还能像以前那样一句话就完事儿吗?再说了,这么多工人,每个人都得上社保,那得花多少钱啊?我这厂子还办不办了?”一屁股坐下。
邢科长胸有成竹地:“于厂长,你别着急。上有政策,咱下有对策嘛,我想了个主意,你看行不行。”说着俯身小声说着什么。
2、 服装厂女工宿舍楼外
女工宿舍外景。
3、 女工宿舍庞喜梅、常宝珠、庞小翠的房间
房间里有几张上下铺的床。
庞喜梅穿着上衣,捂着被子靠坐在自己的床头,咳嗽了两声,接过庞小翠递过来的一杯水,把手里的药片给吃了。
庞小翠担忧地:“二姑,你可一天都没吃啥东西了。”
庞喜梅:“没事,不就是着凉了嘛!”
庞小翠:“二姑,你还发着烧呢。要不,我陪你去医院瞧瞧?”
庞喜梅:“不用。睡一觉,发发汗就好了。我已经请了一天的病假了,明天我得上班,要不又该扣工资了。”
庞小翠抱怨地:“二姑,你要不是连着加了几宿夜班,也不至于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