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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石头

CCTV.com  2007年11月05日 09:48  来源: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六个蒙面人闯入一间窝棚。他们用事先准备好的棍棒,狠狠抽打着从睡梦中惊醒的主人。这个残忍的过程,持续了二十分钟之后,蒙面人摔门离开了窝棚。

  王筱磊:您刚才看到的这个片段,发生在2006年12月10日,云南省龙陵县4个村民的亲身经历。案发当晚,被打村民的伤势极为惨痛。其中有两个村民的头盖骨破裂,一个村民的膝盖骨骨折。当龙陵警方赶到案发现场时,受害村民都说,自己做梦也没想到,会遭到这样的重击。同时,他们还向警方反映,蒙面人走后,屋里摆放的500多公斤大石头不见了。这伙蒙面人如此大动干戈,难道就是为了抢石头?

  这里就是案发当晚,四个村民居住的茅草棚。在棚里,我们还能看见地上散落的石块,以及床上仍未完全干涩的血迹。受害村民说,犯罪嫌疑人把他们捆绑起来之后,又把他们的四部手机全部砸烂。

  黄碧忠(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嫌疑人精心地策划过,延误他们的报案时间,甚至是不让他们报案。

  这是受害者提供的被抢石头的照片,案发当晚,犯罪嫌疑人抢走的二十多块石头,总价值超过三十万。

  高明旭(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他们应该是有预谋的,干脆利索的,事先是通过商量准备的。

  是什么样的石头,价值高达三十万;又是什么样的石头,使得犯罪嫌疑人如此猖狂作案。

  “黄蜡石”,又称“黄蜡玉”,是近两年,在云南省龙陵县境内发现的一种玉石品种。因为石头表层有蜡状的质感,因而得名“黄蜡玉”。案发当晚,犯罪嫌疑人抢走的500多公斤石头,就是“黄蜡玉”的毛石。这些毛石大小规则不一,从外观上看,和普通的石头毫无两样,但只要轻轻抛光表面,色泽鲜亮的玉石就会呈现出来,在灯光的映衬下,显得尤为灿然夺目。

  云南龙陵发现“黄蜡玉”的消息一经传出,全国各地的奇石爱好者纷至沓来。“黄蜡玉”因此身价倍增,价格从最初的几毛钱一公斤,迅速上涨至目前的数千元乃至数万元一公斤。

  庄宇(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局长): 我亲自到过一个老百姓家,他们就是在他的自留地上挖到一个石头,这个石头就是有人收,卖到60万。

  在勘查现场时,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抢走的都是品质好、价格高的“黄蜡玉”毛石,而被遗留在地上的,均是质地较差的品相。

  庄宇(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局长):可以定性是对黄蜡石有了解,有可能出售,这一部分人可以把他锁定。但是,现在按照我们龙陵的这种火爆状况,知道黄蜡石的价格,也可以把它卖出去,也可以做这些事的人太多了,范围太大了。

  案发时间是在凌晨4点钟,虽然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打开了屋内的电灯,但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4个村民完全被吓懵,丝毫没有注意到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受害者:他们进来打我们,我们蒙着头,也不敢看。

  受害者:从来没有想到过人家会来抢我们。


  根据受害者的描述,犯罪嫌疑人离开窝棚后,紧接着就传来了一声汽车的发动声。这说明犯罪嫌疑人乘坐有交通工具。既然有交通工具,那就一定会留下车轮的痕迹。办案民警立刻展开对窝棚周边路面的搜索。

  案发现场位于一条乡间公路旁,这条公路是龙新乡通往天宁乡的必经之路。而天宁乡是“黄蜡玉”的主要出产地,每天都有络绎不绝的车辆从这里经过,因此在公路上留下了错综复杂的车轮印。

  黄碧忠大队长推断,如果案发当晚,犯罪嫌疑人是从龙新乡方向进入的案发现场,那么嫌疑车辆应该会有一个调头的痕迹,而调头的地方肯定不在窝棚外边。

  王筱磊:为什么黄碧忠大队长会肯定调头的地方不在窝棚外呢?因为犯罪嫌疑人如果把车停在窝棚外面的话,又是熄火,又是下车,再拿上作案工具,等这些准备工作完成后,窝棚里的村民早就被惊醒了。所以说,他们应该会继续往前开,找到下一个既可以调头,又不会惊动窝棚的地方,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再回到窝棚实施抢劫。也就是说,如果能够找到车辆调头的地方和窝棚外边相吻合的车轮印,那么,就能确定犯罪嫌疑人乘坐的车辆型号,进而打开案件的突破口。

  办案民警沿着窝棚方向,仔细端详着每一个轮胎印。往前走了大约150米时,一个特殊的印迹呈现在办案民警的眼前。由于这条路的路面窄,大部分的车辆经过时,都是直行,所以轮胎印全都呈直线形状,而这个轮胎印就显得格外特殊 。

  黄碧忠(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一个车辆调头的印痕。

  高明旭(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很明显,特别是两边靠路边的那个地方更明显。因为中间它过往车辆比较多,他掉头基本都要超出一点儿正常行走的路线。

  对于大部分的司机来说,这不是一个适合调头的地方——路面窄,路况差。而从这里往前150米或者往后100米,都有较为宽阔的场地进行调头。


  勘查民警对轮胎印进行勘验,并且做出判断。这是一条新鲜的轮胎印迹,经过的时间大概是凌晨三、四点钟。

  黄碧忠(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他调头之后,还没有其他车辆经过。这肯定是最后的一辆车辆。

  凌晨三、四点,正是犯罪嫌疑人闯入窝棚的时间。勘查人员立刻在纸上勾勒出这枚车轮的印迹,希望能在窝棚外,找到与此相同的轮胎印。

  果然不出所料,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勘查人员就找到了一条完全相同的车轮印。

  庄宇(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局长):可以确定那个轮胎的印迹,绝对就是到了那个现场。而且是实施作案的轮胎印迹。

  与此同时,办案民警还在嫌疑车辆调头的地方进行了实地测验。最终判断,如果在夜间,从这个地方调头,窝棚里的村民是绝对看不到车辆的灯光。因此也就发生了案发当晚的情形,受害村民对犯罪嫌疑人的到来,几乎没有任何察觉。

  记者张佳慧:那之前一点感觉都没有?

  受害者:没有。

  记者张佳慧:没听见车子路过,或者是什么?

  受害者:把我们打怕了,我们也不知道他们进来。

  记者:都还没反应过来?

  受害者:对,没反应过来。

  办案民警测算出嫌疑车辆的基本特征:前后车距277公分,左右轮距离152公分。

  高明旭(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应该不是摩托车,也不是农用拖拉机。基本框定一个范围,应该是轿车、越野车一类。


  大规模的排查工作在龙陵县以及周边县市展开。轮胎厂、汽车修理店、汽车销售处是办案民警重点的排查对象。什么样的车,轮胎距离是152公分;什么样的轮胎,能够压出这样的花纹轮印呢?

  高明旭(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走路看,开着车看,一看这车是什么车,低头看一下;如果停留了,都要看一下轮胎。

  短短两天时间,办案民警排查了500多种类型的轮胎,200多种型号的车辆。可是,奇怪的是,即使是天天修车的汽车修理工,也没有见过这样的轮胎印,更不知道是什么类型的车辆压出的痕迹。

  高明旭(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有几种可能,一是我们工作做的不够细,没发现,或者是遗漏了。第二也可能当地确实没有卖这种车胎的。

  案发后第三天,正当警方感到困惑时,教导员高明旭在上班的途中,突然注意到一辆越野车。

  高明旭(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量了一下它这个数据,跟我们现场测算的印痕是一致的。

  这是一辆丰田2700型号的越野车,轮胎是原厂出产的原装胎,在一般的轮胎经销店没有销售,所以导致办案民警之前的排查,始终没有结果。这辆越野车价值在40万左右。

  黄碧忠(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当时第一反应是,怎么这么贵的车,怎么会出现在抢劫的这么一个现场。

  高明旭(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但是从现场发现的痕迹,跟这个车型,它是客观的。


  车辆的排查工作,首先在龙陵县城内展开。在龙陵县,这种丰田2700型号的车辆共有26辆,一般都为政府和私营业主所拥有。当排查到第13辆丰田车时,一个信息引起了办案民警的察觉。

  黄碧忠(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一个茶场的老板,他的车在案发这天晚上,不在茶场里面。

  2006年12月9日,也就是案发前一天,茶厂老板到昆明出差,临走前把车借给了他的表弟。

  黄碧忠(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九号晚上,十号凌晨的时候,他说他表弟把车开出去了,也没有说到什么地方去,反正没有回来过。

  如果这辆车就是嫌疑车辆,那么,在车辆上或多或少会留下一些痕迹。办案民警决定对这辆越野车进行全面的勘验。为了不打草惊蛇,教导员高明旭对茶厂老板说出了一个十分巧妙的借口。

  高明旭(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我们这辈子是买不上这种好车了,借我们用用,试一下,我们把车调出来。

  这辆丰田越野车是三个月前购买的,车辆的外部还非常新。可是,当办案民警打开后备箱时,却发现车辆两侧的地方,有明显而又新鲜的擦划痕迹。揭开毯子后,又有一些碎屑和石头显现了出来。经过勘查人员的检验,这些碎小的石头就是“黄蜡玉”的碎屑。

  高明旭(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我们也了解过,这老板他自己肯定不做。

  茶厂老板说,他的表弟匡大波对“黄蜡玉”有着浓厚的兴趣,并且曾跟他建议,一起做“黄蜡玉”的生意。

  在龙陵县城,匡大波家里的经济条件比较殷实。家里开着一个商品批发店,盖了一幢二层楼房,开着一辆面包车。虽然已是而立之年,但是,匡大波经常纠集一些闲散人员,在社会上打架闹事。

  高明旭(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这个人生性比较残暴,敢说敢干。

  作案时间,作案动机,作案条件,匡大波似乎都已具备。

  高明旭(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如果只有一两个疑点,那我们还可以说是偶然,如果太多的可能结合在一起,那应该就是一种必然了。

  匡大波立刻被警方列为重点嫌疑人之一。现在,已是案发后的第四天。在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时,无论是正面接触还是旁敲侧击,办案民警始终没有得到匡大波的音讯。

  庄宇(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局长):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家里面,还是出去了,还是听到风声已经跑了。

  案发之前,匡大波每天都会到表哥的茶厂逛一逛,有时候还会帮忙送茶叶。可是现在,不但见不到匡大波的影子,就连他的手机也是处于关机状态。

  王筱磊:匡大波有一个女儿,在龙陵县幼儿园上学。于是,办案民警决定利用老师上课的时间,对学生进行一次家庭情况的普查。上课时,老师问孩子们,你们喜不喜欢爸爸妈妈?关不关心爸爸妈妈?孩子们异口同声地说,关心。老师接着就问,既然关心爸爸妈妈,你们知不知道爸爸妈妈的生日?知不知道爸爸妈妈现在在干什么?此时,匡大波的女儿站起来回答,‘我妈妈在上班,爸爸在家睡懒觉’。俗话说,童言无忌。小孩是不会说谎的。于是,警方立刻赶到了匡大波的家中。

  看到警方的到来,失魂落魄的匡大波立刻承认了自己所犯的罪行。


  与此同时,办案民警对其他5个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抓捕。其实,这6个犯罪嫌疑人的家境,在龙陵都属于中上等家庭。其中一个是饭店老板,还有一个是采石场经理,而且都有房有车。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供述,近年来,随着龙陵“黄蜡玉”价格的不断上涨,他们都希望借此大赚一笔。于是,就发生了2006年12月10凌晨,那惨痛的一幕。

  因为一时的贪念,毁掉6个家庭的幸福,6个犯罪嫌疑人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责编:边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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