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是所有法院面临的问题,而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风俗习惯的不同,执行起来更是尤其的难。但任何难以执行的棘手案子,到了执行局长马木提这里却都能迎刃而解。很多难以执行的案件都都是在马木提家长里短的不断沟通中使案件双方达成了调解。马木提的善于调解其实也没什么诀窍,只要真正深入到老百姓的家里,真实的体察民情,体谅民意,多做工作,多为当事人着想,执行就不难。这一次,马木提遇到了一件案子。被告人买托合提骑者别人的摩托车往家里赶,途中经过洛浦县洛浦镇加怕勒村路,撞上了在路边玩耍的小土尼亚孜,小土尼亚孜后因治疗无效死亡。2006年10月25日经法院判决被告买托合提向原告小土尼亚孜的父母赔偿总额42163元,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执行。但是一直到2007年4月,除去支付了医药费以外,被告没有再向原告支付过任何赔偿,距离判决书上的数额还差了整整25000元没有执行。而被告的家实在是一贫如洗,毫无赔偿能力。僵持的双方让马木提感觉到了棘手。
播出时间:2007年11月6日 20:20
责编:边境佳
更多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