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2月30日 17: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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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兴华――最受关注的犯罪嫌疑人
2006年7月,邱兴华的名字充斥媒体重要版面,他连杀11人,他引发500民警搜山大围捕。
主持人:2006年12月28日,历经半年时间几番周折的邱兴华杀人案终于尘埃落定,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邱兴华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邱兴华当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但枪声终结的只是邱兴华的生命,关于这一案件的讨论却远不会停止,陕西高院的法槌刚一敲定,就有法学专家当即表示遗憾,看来,邱兴华这三个字,之于中国司法改革,已经是一个不争的具有推动意义的名字了。今天我们不妨回顾一下邱兴华在生命的最后,如何引起了中国法学界乃至社会公众至今未能平息的大争议。
2006年8月,连杀11人的邱兴华落入法网。各家媒体发出的声音几乎是一致的,如此丧心病狂、灭绝人性的冷血杀手,理应“从重从快”予以严惩。邱兴华的命运似乎毫无悬念,一审判决合民意、顺民心,犯罪嫌疑人邱兴华一审被判处死刑。然而接下来的进展令很多人备感意外!
随着媒体对邱兴华杀人案的深入报道,国内几位知名的精神病专家同时发出了“刀下留人”的声音,他们认为应该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此言一出舆论哗然,有人指责这几个精神病专家本身就是精神病患者。因为一旦邱兴华通过精神病鉴定,只要再证实他作案时是病发状态,那么这个“杀人魔鬼”,不但可以免于一死,甚至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有意思的是,一片争议声中,大多数媒体似乎在一夜间站到了精神病专家一边。很多媒体尖锐的指出,精神病人的权利是不是权利?如果这个问题得到肯定回答的话,那么,申请做精神病鉴定就应该是任何人的普遍权利,包括“杀人魔鬼”在内。
主持人:邱兴华杀人案的讨论,从具体条文到法理人情、从个案公正到整个司法公正,几乎涉及了我国司法制度的方方面面。一个多月的激烈争论之后,人们突然意识到,对邱兴华杀人案的争论已经超越了该不该对他绳之以法,而在于高度关注中国司法的进步。事情发展到这个时候,邱兴华该不该死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邱兴华一案引发了人们对中国司法公正的思考,而这种思考的影响是“重大而且正面的”。有专家指出,这种“重大正面影响”首先体现在,司法公正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同等重要的理念在中国社会得到一次前所未见的彰显;其次,中国社会“凡杀人必偿命”的传统法理将在一定程度上被颠覆。这样的颠覆绝不是对杀人罪犯的仁慈,而是在遵从法理的前提下,对人的生命权的最大尊重,可视为中国社会法制理念又一具有标志意义的重大突破。面对这样邱兴华灭绝人性的行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已经不是法官有没有勇气给邱兴华们一个逃脱法律严惩的机会的问题,而是人们有没有足够的理性给司法进步一个机会的问题。
胡戈――“馒头”造就的红人
胡戈,凭借《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迅速走红,位列2006年十大网络红人第二名。
因为网络而迅速走红,胡戈不是第一个。
因为网络而迅速走红,胡戈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随着胡戈的大红大紫,几个名词也频频出现在人们的词汇里。
恶搞、馒头、《无极》、版权,被人们记住的还有导演陈凯歌的愤怒。
2005年12月18日,胡戈决定改编电影《无极》,10天后,一部网络搞笑视频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制作完成。
2006年年初,这部小片在网络上蹿红。甚至有很多人是因为看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之后,才去电影院看了《无极》。
在大多数人眼里,这个网络小片仅仅是一个有意思的恶搞而已。大笑之余,很少有人会觉得这有什么不妥。然而,两个月后的2月12日,著名导演陈凯歌却声称,要起诉胡戈!此后,胡戈和他的小片,几乎一夜间成了国内娱乐圈的最热门话题。
胡戈本来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出名之后,他也还是一个小人物。大导演状告小人物,引发的是一场侵权诉讼案。在得知陈凯歌有可能起诉自己后,胡戈马上查询有关法律条文,并很快做出了反应:他向陈凯歌正式道歉,但并不承认自己侵权。
主持人:在这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媒体一直在不断讨论胡戈改编《无极》的行为是否侵权,陈凯歌会不会真的起诉胡戈。网民也在做着猜测:如果起诉,谁将是是最后的赢家?是小人物胡戈,还是大导演陈凯歌?
讨论引发争议,争议又引发评论。有评论认为,这是一个文化平民化的时代,在这个时代,精英文化和平民文化都有了快速的发展,平民对待问题不再盲从,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看法,精英文化想超过平民文化越来越困难,权威正在经受挑战。也有媒体认为,《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之所以能从网络事件转变为娱乐界的大事件,恰恰就是因为陈凯歌,因为他的“较真”和“怒斥”。胡戈为网民带来了快乐,而陈凯歌则给大众带来了娱乐。
之后,事情最后的发展略显沉闷。陈凯歌并没有真的起诉胡戈,两人之间的事情就此不了了之。胡戈继续生活在自己的网络世界里,而陈凯歌则仍然在拍摄自己的电影。
其实,换一个角度看问题,无论是精英还是平民,遇到矛盾纠纷首先想到的是拿起法律武器,无论如何这都是法制的进步。
郭增光――不是赢家的胜诉人
一个农民工,五年讨薪,自学法律,目前正在撰写回忆录。
主持人:郭增光,河北省农民,2006年11月中旬,这个普通的汉子突然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事情的起因是在一个农民工领取欠薪的仪式上,当郭增光代表被欠薪的68个农民工,从法官手中接过了包工头理应支付的3万元工钱时,面对记者的采访,他没有像其他被欠薪者那样,对有关部门表示感谢,而是说了三个字:不满意!之后一言未发。郭增光如此直率的表达引发了人们更深的好奇,欠薪已经追讨成功,这个中年汉子为什么不领有关部门的情呢?
媒体开始了对郭增光的追逐:1999年开始,郭增光进京打工。和很多打工者一样,从2001年10月到2006年11月,整整五年的时间,郭增光在打工和讨薪的双重压力下奔忙着度过。
作为农民工的代表,郭增光扮演了一个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的角色。无数次的讨薪未果,促使这个农民工开始思考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他走上了自学法律之路。
今天的他很自信地说,与农民工相关的法律知识,自己懂的并不比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少。而且,他正在酝酿把这五年来的讨薪经历,写成一部纪实文学,名字就叫《谁是赢家》。倘若这本书真能成稿,并出版发行,那么,它无疑具有强烈的喜剧效果——一个学历不高的农民,被当作皮球踢了五年,最后居然自学成才,不但精通相关法律,而且成为了一个作家。这样的结果无疑会因为太出人意料,而具有了“无厘头”的效果。
主持人:其实,面对记者的采访,郭增光想说的是,这本来就是有关部门的事情,如果不是有关部门的互相推诿,这个事情也不会拖了五年、历经千辛万苦才得以解决。
数据是最有说服力的。5年来,为了讨薪,郭增光先后登门劳动监察大队14次,区法院11次,市中院3次。他还去过市政府、人大、建委、劳动局,以及农业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十多个部门。在这些政府部门,郭增光遇到的是某些工作人员的推委扯皮。最后,郭增光找到了一家带有民间性质的机构——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他的事情才真正得到了帮助。
令人心酸的是,为了讨回这点钱,郭增光和他的援助律师总共直接投入了8900元钱,这还不包括律师费和五年来的误工损失。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调查结论是:至2004年11月中旬,全国进城务工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约有1000亿元。而为索回这1000亿元欠薪,整个社会需要付出至少3000亿元的成本。
对郭增光而言,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讨薪大战中,自己确实算不上是赢家,尽管最后自己赢得了官司。
姜德志——贪官的克星
姜德志,“2006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一开始,引起人们关注的并不是姜德志本人,而是他参与主办的一起起反贪大案。
主持人:1999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办案组,查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案件,吉林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姜德志出任预审组组长。
2001年11月,姜德志担任沈阳慕绥新案件的调查组组长。
2004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姜德志担任中国银行副董事长、中银香港总裁刘金宝涉嫌犯罪案件的办案组副组长。
在这一个个贪官落马背后,人们看到了姜德志的身影。在贪官眼里,他是冤家对头,是可怕的对手。而在老百姓的眼里,他则是贪官克星,是使社会肌体健康运转的医生。
据统计,在姜德志从事的20年反贪工作中,直接查办和指挥查办的大要案达200余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73人,其中厅级30多人,千万元以上案件十余件。
长期的办案经历,让姜德志对人性的弱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此后,媒体一次次关注姜德志,更是因为他热心于为各界作反腐败报告。2005年开始,姜德志应邀到各企事业单位和院校做报告,累计达50多次,受教育干部3万余人。姜德志说,多一个干部听得进去,可能就少一个干部出问题。
主持人:据媒体报道,很多领导干部在听过他的报告后,由衷的说:他的报告,能使人记住一辈子。因为姜德志身上有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来自于他对人性的洞察力。他说,他工作几十年,接触大大小小的贪官无数,就没经历过一个行贿的人打死也不说的。他还说,对案情证实得最主动的是情人,揭发得最坚决的是哥们儿。姜德志还有很多这样的话,被整理成“姜德志语录”在网上流传。
其实,人们关注姜德志,是想看看,一个执政党,面对自身肌体上的肿瘤,举起手术刀的勇气到底有多大。越来越多的贪官落马和姜德志的出现,让人们看到了这种勇气,也看到了法制的力量。
杨贵喜――感动一座城市的外来工
2006年,整个昆明,被一个叫杨贵喜的外来工感动着。而对于杨贵喜,这座城市也感动了他。
主持人:在很多人的印象里,外来工,就是弱势群体的代名词。在有些地方,他们甚至被误解成社会影响社会安定的一个因素。但是,2006年5月,当很多媒体把目光聚焦在昆明市外来工杨贵喜身上时,人们看到的却是一个城市守护者的身影。
杨贵喜,1996年从云南威信县来到昆明打工,在很多单位从事过保安工作。2006年的一天,他打算辞职离开商场时,感人的一幕出现了:上千名商户签名不让他走。一个外来工的去留,何以牵动了那么多人的心?
在昆明从事保安工作的十年间,杨贵喜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30多名,为市民提供帮助200余件:2004年10月3日晚上,他刚刚救起一名不慎落水的男子,转身又碰到了一个持刀杀人的凶手。殊死搏斗之后,杨贵喜独自一人制服了这名穷凶极恶的男子。而就在三个月前,杨贵喜再次被当地媒体争相报道,原因是他奋不顾身,在河中救起了一名轻生的女子。
主持人:昆明,记住了一个外来工的名字——杨贵喜。我们也注意到,媒体对杨贵喜现象的关注,并没有简单停留在表扬好人好事的层次上。在被杨贵喜感动的同时,众多媒体提出,杨贵喜的身份是一个保安,他们的工作有一定的危险性,在和犯罪嫌疑人作斗争、在一次又一次的见义勇为中,谁来保护他们的权益不受侵害?对杨贵喜的关注很快又扩展到了整个外来工群体,他们为城市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劳作,除了一份并不丰厚的工资,我们的城市又能给他们提供些什么呢?
很多时候,司法的进步、社会的和谐,就存在于这样的思考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