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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天津的车主交养路费后总能收到两张单据,一张115块,一张55块。很多人都知道115是已经取消的公路养路费。但却很少有人能说清楚这“55块”的名堂。
《中国青年报》报道,原来这55块就是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而上海和重庆等地在今年也收取类似费用。在上海也叫通行费,10人以下客车每月每辆按150元收取。在重庆叫路桥年费,小车年费2300元以上。养路费在今年一月取消后,通行费却固执的留在了车主们的账单上,而且车主们发现这项设计为归还修路贷款的费用竟然成了一个怪物。你说国务院有规定,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再出台新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吧,可它是经营性收费,国务院的规定对他无效。你说它是经营性收费吧,可它却由行政部门负责收取,不交还有滞纳金。你说它是为了还修路的贷款吧,可他确实不分青红皂白所有车主都收,也不管你走没走过贷款路。
对此《经济参考报》认为,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法则来收取通行费,并向缴费车主公布贷款公路的范围,车主有权选择自己的行车路线。如果采用“一刀切”的办法,对纳税人是不公平的。通行费的使用情况也应该及时定期公布,缴费车主对此有知情权。
通行费,掀起你的盖头来,让我们看看你的脸,是不是写着乱收费仨字?